【教育】 致全县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致全县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全县小学毕业生家长: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的重大调整,严格执行全国招生“一盘棋”的工作部署,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确保您的孩子顺利升入初中,我们就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一、孩子能选择去长沙、湘潭、衡东、南岳等外地读初中吗?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凡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地招生条件(务工、经商或有房产等)的一律不能到长沙、湘潭、衡东、南岳等外地读初中。县教育局禁止办理违规去外地就读学生的学籍转接手续。

二、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考试,能不能作为初中入学的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明确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此前,任何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考试或作出的招生承诺,均属违规行为,不能作为初中入学的依据。

三、今年我县民办初中招生政策是什么?

按省市文件要求,按“计划到校、免试入学、超员派位”的原则,由县教育局使用衡阳市统一的网上招生平台组织报名、审核、录取。

第一顺序:招收本校小学部志愿就读本校初中部的直升生和学校坐落地村组志愿就读的村民子女。

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招生后,空余学位按“就近入学、超员派位”原则招收县城志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顺序: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按“超员派位”原则,面向全县招收志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四、今年我县公办初中招生政策是什么?

1.衡山四中初中部:招收岭坡、白果、江东、贯塘、新桥、东湖及县城或县外回流有意愿就读衡山四中的小学毕业生。实行“计划到乡镇、分乡镇微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县实验中学:按顺序招收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下列小学毕业生,第一顺序:在县城区有户籍、房产且有城区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第二顺序:在县城区经商务工且稳定居住的非县城区户籍人员有城区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第三顺序:外地回县城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平台填报报名信息。

(2)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持相关佐证资料到实验中学现场核验。学校核验通过后,同时按要求将相关证件影像件上传至招生平台。

(3)招生平台审核通过确认报名名单。审核未能通过报名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分步录取:①复核确认录取第一顺序学生。②如有剩余学位,按《衡山县中小学微机派位实施方案》录取第二、三顺序学生。③微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3.乡镇公办初中:由学校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和县城或外地回流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一)招生报名

1.公办初中报名。6月21日-7月3日,符合就读衡山四中初中、县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含外地回衡生)在统一网上招生平台上填报报名信息。

2.民办初中报名。6月21日-6月27日,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在统一网上招生平台上填报报名信息。

3.报名平台登录方法: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http:// zsks.hhyedu.com.cn)---衡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初中报名入口--衡山县,进入衡山县初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以用手机中的浏览器扫描网站屏幕上的初中报名系统二维码在手机上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6月28日,对民办初中的报名进行审查,核定并公布学生报名信息。8月1日-5日,申报了衡山四中初中和实验中学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核证。8月6 日-10日,县教育局复审各校核证情况。

(三)招生录取

1.民办初中。6月29日,根据招生平台审核确定的报名情况,县教育局组织对需要派位的民办初中微机派位;6月30日,公布民办学校录取结果;7月1日-3日,被录取的学生到相应招生学校办理预录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2.公办初中。8月11日,根据招生平台审核确定的报名情况,县教育局组织对需要派位的衡山四中初中部和实验中学微机派位,8月12日,公布衡山四中初中部和实验中学录取结果;8月13日-15日,被录取的学生到学校办理预录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8月31日前,各乡镇初中学校向县教育局上报录取学生名单,完成新生录取审批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家长朋友,“身边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请各位家长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不仅方便、安全,而且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您的孩子茁壮成长!

 衡山县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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