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致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大家好!

“人人享有医保,保障全民幸福安康”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工作。我县已开通方便快捷的湘税社保手机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银行智能POS机、银行柜台等缴费新模式。为保障您个人权益,确保您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请您尽快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缴费,并请关注以下事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对象

除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1、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2、困难人群参保缴费规定:由我县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一、二级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失独(伤残)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人员需缴纳160元/人,余下的160元/人由县医疗救助资金中资助。筹资集中缴费期结束后,新增认定的上述人员,不享受参保资助。

(三)缴费时间

2021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办理。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医保待遇。儿童福利机构接受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种情形可以中途参保:1、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2、新迁入户口人员;3、复转军人;4、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5、未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6、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7、刑满释放人员;8、因劳动关系终止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9、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参保的。第6、第9两种情形的需缴纳个人部分320元/人,其他情形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待遇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以上人员到县政务中心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待遇享受

参保人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待遇保障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参保人因病就医按照医保部门相关政策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住院医疗费用达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享受待遇。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费(建议您采用第一种):

(一)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缴费。已参保城乡居民使用手机下载“湘税社保”手机APP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湘税社保即可实时在线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二)银行智能POS机缴费。已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代办点,由代办人员操作智能POS机缴费。

(三)银行缴费。已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持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各银行网点窗口或自助终端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凡新参保或以前年度参保信息不准确的城乡居民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先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后,再通过以上方式缴费。

望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与、积极参保,广为宣传和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限内参保缴费,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衡山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祝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政策咨询电话:0734-5888051(衡山县医保局)

缴费咨询电话:0734-5912333(衡山县税务局)

湘税社保手机APP二维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码扫一扫,立即缴费!

切记:一定要看准参保地是“衡山”才可以缴费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