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听证会公告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城市发展和气象探测环境之间的矛盾,衡山县已于2018年向省气象局提出衡山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申请(山政[2018]38号),拟将衡山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至开云镇和原种场。为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特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省人民政府申请批准修改《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为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将由衡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举行《衡山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涉及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听证会。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划》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 年5月28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衡山县自然资源局7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就《衡山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涉及衡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相关内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
1、衡山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衡山县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向衡山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提出申请,填写报名。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被确定为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亲自参加听证;
(二)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三)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