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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三举措选准用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4-02-24 来源:

  2013年,衡山县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选准用好干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不断加强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干部调配更加科学、合理。加大了干部交流力度,2013年科级干部调整人员涉及的人数共140人,其中交流任职的112人,提拔任职28人。乡镇交流到县直机关任职33人,县直机关到乡镇任职13人,乡镇之间交流19人,县直机关之间交流轮岗40人。同时,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结构性干部的培养和选拔,17个乡镇中女乡镇党委书记1名、女乡镇长1名、非党乡镇长1名、80后的乡镇长4名。突出重基层、重一线的导向,使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干部比例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结构得以进一步优化、综合素质得以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得以进一步增强。

  二、干部工作程序更加民主、透明。坚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特别是对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亲属提拔、干部身份等14项需提前报告的事项,严格按程序要求坚持事前报告备案。全面推行干部任前职能部门审查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制等。干部调整原则首次采用县委全委会 “票决制”,所有调整的干部在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征求县委全委会的意见,再进行公示。

  三、干部教育培训更加多样、有效。积极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模式,实行“白+黑”、“集中+在线”等模式,继续发挥好干部夜校的作用,在科级干部中全面实行了干部在线网络培训,菜单式自主选学受到欢迎,解决了工学矛盾难题。在主体班中不断丰富教学手段,推行了案例分析式教学、互动体验式教学、课题调研式教学,充分调动干部参学的积极性。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出台学风管理办法、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了全面的培训结业考核评比制度,将学习培训情况引入干部考核考察。一年来,先后组织举办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等各类培训班次7期,培训干部621人次。举办专题宣讲会、报告会40期次,培训各类干部4200多人次,选派15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省市组织的调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