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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2 来源: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衡单位、各基层团组织:

“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一届,表彰和宣传了一批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就的青年典型,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为集中展示衡山青年崭新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成才,建功立业,进一步营造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衡山做出更大贡献,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中共衡山县委宣传部、共青团衡山县委、衡山县总工会、衡山县教育局、衡山县财政局、衡山县人事局、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衡山县广播电视局决定于20086月至12月联合开展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资格

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衡山,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表现突出,人格魅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形象等综合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为衡山“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社会公认的青年;

2、截止   200854  ,年龄为1840周岁的衡山籍或现在衡山工作的青年

3、支持并积极参与由主办单位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行动;

4、曾当选历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者不再重复参评。

二、评选机构

1、举办单位: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中共衡山县委宣传部、共青团衡山县委、衡山县总工会、衡山县教育局、衡山县财政局、衡山县人事局、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衡山县广播电视局

2、领导小组:

   顾  问:罗东海(中共衡山县委书记

   周  骥(中共衡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组  长:谢  虹(中共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盛小平(中共衡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仁俊(中共衡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孝武(衡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菊英(衡山县政协副主席)

3、组委会成员由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任:陈  琛(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主任:李乐爱(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诗雄(教育局局长)

綦育民(人事局局长)

吴仲龙(财政局局长)

彭应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立华(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连初(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兼副主席)

  洋(团委书记)

廖春良(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

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刘洋同志(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宣传、协调等具体事务。

4、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往届杰出青年代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组成,负责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审议和初评,拟定十大杰出青年和十大优秀青年当选名单。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海推、评审会投票评选、宣传表彰六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862日——625日)

    通过衡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衡山电视台、衡山青年在线网向社会公布并向各行业系统及各有关单位下发评选通知。

第二阶段:组织推报(2008625日——  730  

  各行业、系统根据评选要求推荐23名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按照要求准时上报推报材料。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群众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均可向属地或所属行业系统申报,各基层推报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并对推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第三阶段:候选人确定(  2008730  ——  830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审委员会集中,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不具备参选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行业系统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入围候选人和候选人预备人选顺序。

第四阶段:候选人公示海推(  2008830  ——  1010  

评选办公室组织对30名入围候选人进行走访考察后,由组委会通过现场问答、素质展示、即兴演讲等方式,投票产生20名正式候选人,并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事迹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报刊和相关新闻网站向社会宣传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再根据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依次递补,一起参加海推。同时,公众在相关平台上投票进行海推。

第五阶段:评审会投票评选(  20081010  ——  1110  
  组委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观看候选人事迹录像;听取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听取候选人社会投票反馈意见的报告。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再综合社会投票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报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名列前10的候选人,获得“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余10名获“衡山十大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第六阶段:宣传表彰(200811月——12月)

组织“十杰”青年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希望工程、环保宣传等社会公益服务,组织全县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十杰”精神;适时举行颁奖仪式,在衡山主流媒体上对当选的“十杰”青年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宏扬时代新风,传播文明理念,促进衡山发展。

四、评选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评选要求,积极做好候选人把关推荐、宣传发动和海推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要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着重考虑在基层、行业一线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选;着重考虑为衡山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靠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的进城务工青年人选;着重考虑在下岗再就业、创业等逆境中取得成果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

3、推报单位推报2名以上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行业类别,推报3名以上人选时,原则上要求其中有1名女性人选。

4、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工商、税务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然后形成候选人的考察意见表(须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

5、所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由受益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6、所有推荐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必须要在  730  前一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参评;严禁弄虚作假,经考察或举报核实不符者取消参评。

7、推荐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包含如下内容: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部分要求打印;

(2)按通知范本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事迹简介正本各3份,均须本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本;登记表、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打印;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4)提供两寸近期同底彩色标准照5张、五寸彩色工作照2张,并提供电子版本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评选的有关详细情况可登陆衡山青年在线网站专栏“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网页查询(http//youth.hengshan.gov.cn)

920名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推报单位负责配合组委会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片。片长3分钟以内,并附解说词文字稿5份。

10、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址:共青团衡山县委员会

联系人:刘海峰  李汉冀 

电子邮箱:gqthsxwyh@126.com

联系电话:5812350     传真:5812350

附件:

1、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登记表

2、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登记表

3、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考察意见表

4、第二届“衡山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荐材料封面样本

 

 

 

中共衡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衡山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衡山县委                 衡山县总工会

 

 

衡山县教育局                   衡山县财政局

 

 

衡山县人事局                   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衡山县广播电视局

 

200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