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严把农村党员发展入口关
发布时间:20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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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控制全县党员数量,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近期,衡山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重点发展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党员、妇女党员,逐步改变党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和妇女党员偏少的问题,尤其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力争女党员达到30%,35岁以下的达到70%,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5%。《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员发展机制,重点完善“群团推优”和“群众推荐”等制度,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须由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等推荐优秀分子,或者组织群众代表差额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党员对象;在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群众投信任票”的办法,对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信任票”未达80%的,不能按期转正。
今年,该县委基层办将对农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定为发展对象。同时,该县在坚持和完善党员发展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基础上,建立了发展农村党员“四制”制度,即党员发展目标制、入党申请双向制、党员发展预审制、全程监督制。明确要求乡镇党委在发展党员时,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县委组织部预审同意后,乡镇党委方可研究审批,没有进行预审的,将追究组织委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