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七一”前后切实抓好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山创组办发[2011]1号
关于在“七一”前后切实抓好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属地管理的省市垂直单位党组织,教育、卫生系统及“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单位要在“七一”前后切实抓好上半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要求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在7月15日前全部完成领导点评和评议工作。
二、评议要求
1、评议内容要以正在干的工作为中心,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参与“服务项目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文明城镇创建”,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换届,防汛抗灾等中心工作和完成本职工作中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点评和评议。点评和评议的内容,要包括年初公开承诺的履诺践诺情况、2010年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前后衔接,相互对照,切实增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领导点评要言之有物、点中要害,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群众评议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任务。
3、每名书记都要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要被点评,确保领导点评全覆盖。
4、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领导点评工作,可结合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等进行。基层党组织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可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可以同时开展,主要是采取“一会四评”(召开创先争优讲评会,开展党员自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参评)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方案,方案要对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组织领导、点评(评议)内容、方式方法等做出具体规定。
2、各单位在开展领导点评时,要主动与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或分管的县级领导联系,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认真抓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点评和评议工作。各系统要抓好本系统各单位的指导与督查。
3、各单位要在7月15日前,将“七一”前后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2380hszzb@163.com)
4、县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7月中旬对各单位开展点评和评议工作进行督查,对标准不高、流于形式的,要责令“补火”。
中共衡山县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点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