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市委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湘组发[200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从高校选聘毕来生到村任职,是加快农村人才资源开展的需要,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拓宽党政干部队伍培养成才渠道的需要,是引导和促进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需要。大批量地选聘高校我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我市尚属首次。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讲价钱,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增强做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合理定村设岗,明确工作职责
1、合理定村设岗。安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要充分考虑工作环境、工作需要和个人具体情况,尊重本人意愿,原则上安排到交通比较便利、生活比较方便的村,可优先安排到有市、县工作队进驻的村,或乡镇机关周边经济条件较发的村。确定任职会时,要听取村党组织的意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2、主要工作职责。(1)协助工作:做好乡镇党委、政府,村党组织、村委会分配和安排的工作。(2)公共事务:协助管理好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做好新农村建设、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3)宣传政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村民的权利。(4)反映民情: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社情民意,同时积极向村民传达上级精神。(5)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服务村民的技术指导、文化辅导、政务代办、法律援助等活动。(6)调查研究:熟悉村情,做到知风土人情、知村情民意、知党建现状、知产业优势、知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就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进行理性思考,每年撰写一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7)远教辅导:帮助提高远教育站点管理员业务素质,配合站点管理员做好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工作。(8)监督管理: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履行村级组织建设职责;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依法自治和管理水平。
三、切实落实政治经济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任职期间,每人每月实际工资1000元,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打卡按月发放。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办理养老社会保险,参照本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乡镇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办理医疗、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保险均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办理。发放工资和办理保险,须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当月起执行。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解决每人每年1万元,省级财政解决每人每年3000元,县市区财政配套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在村任职期间,因公出差的车旅费可在任职村财政转移支付中报销,外地高校毕业生每年可到所在乡镇所销一次探亲假车旅费。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满2年,报考省内县级(含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笔试总分加5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笔试总分加7分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报考原籍县和任职村所在县乡镇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选录用。县乡村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在村任职满2年,参加省直、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成绩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编制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考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7、对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处理各种矛盾、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期届满的高校毕业生,可列入乡镇科级后备干部,按程序选拔任用为乡镇领导干部。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日,并不影响评优、评先、评奖。
四、加强管理与服务
1、主管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可迁往任职村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任职村所在的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及选聘到村任职的有关证明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日常管理。(1)任期聘任。工作期间,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与高校毕烽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为3年。聘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工作实际需要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2)目标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年初与他们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3)培养联系。联系所在乡镇的县级领导为责任培养联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主要培养联系人,乡镇要确定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为直接培养联系人,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传帮带的责任,定期交心谈心,了解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传授工作方法,解决具体困难,帮助全面提高工作能力。(4)请假销假。有事须向村党组织书记或直接培养联系人请假,超过三天须向乡镇党委书记请假,一个星期以上须向县市区委组织部请假。需要续假的,先请示,确因特殊情况不便请示的,回单位后要及时向准假领导说明理由和情况。事先不请示,又无正当理由擅自超假的算旷工。病假、事假纳入年终考评。在村任职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5)食宿安排。各乡镇党委要妥善安排好食宿。原则上要求信村,可安排信在村小学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也可住在农户家。如在农户家食宿,生活费按每人每餐4元由本人交伙食费;住宿费由张村与农户协商,由乡镇负担;水电费,按每月30元的标准,由本人负担。(6)异动备案。大学生村干部因自愿提出解聘,或被组织解聘的,均应由乡镇党委呈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解聘人员都须在解聘后15天内报市委基层办和省委基层办备案。因上述原困离开任职岗位,解聘当月不满15天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解聘当已满15天的,发给全月工资。解聘后,本意见中所规定政策待遇不再享受。乡镇党委要加强管理监督,对离职异动情况要及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每月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离职异动情况。人员离职异动后,不得虚报冒领工作、生活补贴。如有虚报冒领导的,要从严查处。
3、考核奖惩。参照公务员考核办法,由县区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党委具体实施,每年底考核一次。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真诚访等方法,结合目标管理年席考核,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加分、奖励、培训、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4、服务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任职手续,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性和外地高校毕业生的安全。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公各员、选调生、研究生和参加公开招聘时,要向工作所在地乡镇党委报告,乡镇党委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并及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要加强联系服务工作。市委组织部将设立“热线电话”,联系电话是:8866900,县市区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级妇联要重点联系和服务到村任职的女高校毕业生,并设立“热线电话”,帮助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把做好选聘工作作为一项长远战徊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定期督查,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依托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市农办、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共同组成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委组织部,与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备专门力量,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建立培训制度。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培训制度,把培训工作贯穿于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全过程,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计划。市委组织部将定期举办大学生村干部培训班,县委区委组织部每年对大学生村干部培训不少于两次。乡镇党委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时,要邀请大学生村干部列度。同时,要创新培训形式和方法,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帮助他们进一步增长见识,拓宽思路,提升能力。
3、重视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的战略举措。要营造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到农村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要宣传各地开展这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建功立业,推动选聘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