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沼气 建设新型农村
衡山县能源生态局
(2007年4月24日)
我县辖17个乡镇,325个村,是一个总面积933.2平方公里,总人口41.5万的农业小县。近年来,我县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农村能源事业迅速发展。全县已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813个,农村沼气入户率为9.2%,其中2006年新建沼气池3013个,圆满地完成了新农村沼气建设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动,抓组织落实
组织落实是完成新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的前提,领导重视是落实组织措施的关键。年初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了主管县长负总责、能源生态局具体抓、相关单位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沼气建设重点村明确了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为确保农村能源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已将推广普及农村沼气,实现农村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产业无害化、家庭温暖洁净化和农村沼气入户率30%的规划目标编入了«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了对各乡镇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的考核项目,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人大和县政协常委会也专题审议和视察«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的贯彻和新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将农村能源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县委书记、县长也经常听取农村能源工作情况汇报和到建设现场检查指导,从而使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真正形成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和谐兴能的合力,也为我县全面完成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农村户用沼气池和“五改”(改厨、改厕、改栏、改水、改浴)建设,是一项牵涉面广、投入大、施工技术含量高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项目村农民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这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我县结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借新农村建设强劲东风,广泛宣传农村沼气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参入热情。一是编印«农村沼气建设和综合利用技术简介»5000份,分发到全县各级领导、各机关单位负责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以及各村主干和部分农户;二是借县村建办召开村建工作队长会议机会进行宣讲和培训,将农村沼气建设具体作法、政府补助标准等内容制作为«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农户申请表»5000份,分发到示范村农户;三是参加沼气建设示范村的党员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推介典型。这些措施的采取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改过去由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单向与农户联系为现在的县能源局与县、乡领导和基层干群多向互动的喜人局面。
(二)精心策划,抓计划落实
思路清、方法对,则事半功倍。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正在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14个村和全县18个新农村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和任务衔接工作,通过掌握第一手资料,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立了“既巩固老区,又发展新区,既大面积推广,又突出重点,既实施好国债项目,又确保完成新农村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指导思想,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到17个乡镇的40个村。在总体部署上,首先在每个示范村建设一批示范户,然后分村召开现场会,让受益农户谈感受,让农民眼见为实,调动建池热情。在建池农户的选择上,我们坚持“三优先,三不建”的原则,即农民有自筹资金能力的优先、目前有肥源的优先,有管理能力并能进行“一池三改”的优先;不自愿建的不建、无原料(不养畜)的不建,无管理能力的不建。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做到了经常与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县新农村办公室、乡镇主要领导、新农村工作队长、示范村村干部通报工作进度,做到工作稳步推进。
(三)多方筹资,抓投入落实
落实资金投入是完成任务的保障。据测算,目前在我县每建一口10立方米的沼气池,需要建设资金2500-2800元(农户自己的劳动投入、技工的生活消费不计算在内),如果要完成改厨、改厕、改栏、改水、改浴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则需更多的投入。为了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我们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跟建池农户算清经济效益账,调动农户投资投劳的积极性。主要通过以下途径筹集补助资金,一是确保我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积极向省、国家申报项目;二是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沼气建设资金保证足额到位;三是争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后盾单位的投入,全县18个新农村示范村全部落实了对发展沼气的农户实行物资或资金的奖励措施;四是争取县移民、农业、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到整合财力,项目对接,成果共享。
(四)强化管理,抓质量落实
强化管理以确保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果。针对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投入大、工程建设技术含量高的特点,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确立了技术、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内部管理模式,确保“总体任务完成100%,建池成功率100%,使用率100%,一池三改率100%”的工作目标。一是强化县能源局机关管理。将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细化到机关每位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有分工、重合作。二是强化技术队伍管理。制订了«衡山县农村能源技术员管理试行办法»,将全县技术员分成八个组,选聘组织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员担任组长,并设立组长效能工资。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了组长职责,划分服务区域,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组。三是强化施工中的质量管理。要求技术员要与农户签订服务“三包”(包施工、包使用、包服务)合同,同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施工过程中我们经常检查督促,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示范村的验收实行建成一批,组织验收一批,对于不合格的沼气池要求技术员限期整改。
(五)公示公开,抓服务落实
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扩大人民群众对农村沼气建设的参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按要求建立了公示公开制度。一是事前公开。通过各种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在报刊、电视、网上发布项目信息、组织参观培训等形式公开建设的内容,政府补助标准,寓公开公示于宣传发动之中。二是事中公开。做到以村为单位,由村干部负责安排建池农户的先后次序,统一组织在县局领取补助器材并分发到建池农户。三是事后公示。在沼气池上印刷或钉制永久性的标志;给每位建池户发放一份«致广大建池农户的一封公开信»,要求农户核对补助实物和金额,公开我们的服务电话;在衡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和单位的显著位置制作了公示栏。
为把沼气建设办成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成效的总体标准,切实抓好建后的服务工作。一是对建池户,建立了详细的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申请,一合同,一验收卡。二是通过现场演示,发放使用手册,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普及安全用气,合理用肥等综合开发基本知识,提高沼气池使用管理水平,发挥好综合效益。
总之,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县农村能源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老百姓的期望,我们还有较大的差距。2007年市下达我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3300户的任务,占全市总任务的1/3,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本次新农村建设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定地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重点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力争把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更快速度、更大规模、更好效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