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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四项措施标本兼治“为官不为”

发布时间:2015-03-18 来源: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衡山县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三观”教育,切实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整治力度,营造了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有效地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上率下带头作为。该县坚持县级领导带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抓稳定、抓项目、抓发展、抓落实的示范和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形成了领导“带头作为”的良好氛围。一是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包案件负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化解信访矛盾作为反“四风”的重要抓手,在全县集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21名县级领导、188名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包案负责信访积案77件。截至目前,国家省市包案交办的16件信访积案,已妥善处置和化解15件;县内排查出的61件信访积案,已办结或稳控化解60件。二是服务经济发展,领导包项目负责。该县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设置“工业、农业、旅游、城建、交通和社会民生”六大板块,实行县委书记总牵头领导和四大家主要领导分块牵头责任制,明确项目板块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的具体目标责任,并在重点项目确定后迅速组建了工作班子,牵头和分管的县级领导做到了随时过问、密切跟踪、深入现场,及时召集调度会、协调会、督办会,限定时间解决矛盾纠纷,切实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着力民生保障,领导包乡镇负责。实行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工作制度,围绕抓好建好一个班子、夯实一个基础、做好一个规划、解决一些问题的工作目标,要求包乡(镇)县级领导下基层时间全年不得少于60天,在指导协调好所联点乡镇的同时,重点联系1个村、1至2户贫困户、2至3个示范户等。同时,把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县级领导坚持党的工作制度的重要内容,保证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典型引导激励作为。针对个别干部履责意识不强、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等问题,该县从强化宣传入手,选树真抓实干的先进典型,鞭策谋位不谋事的“无为混官”,激励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典型人物引领作为。该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好党员”、“群众贴心的好干部”评选活动,并在县内主流新闻媒体设置“先进典型”和“每周一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推介一批贯彻群众路线、敢于担当、奋发作为的先进人物,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引领党员干部新风尚。目前,已有来自各条战线的16位优秀党员干部在县内外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典型事迹激励作为。鼓励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办成了一批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大事难事,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开云新城开发建设有新进展,拖了8年之久的拆迁户安置方案终与群众见面,拆迁户等待安置分配,情绪趋于平稳;永和乡境内原湘华化工厂因环保问题引发周边群众封堵厂区大门,造成原材料积压引发安全隐患,在相关领导和部门紧密配合和强有力推进下,得到圆满成功处置;成功解决了困扰望峰乡红旗电站近供区4个村37年之久的用电难题。典型案例逆转作为。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例及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县电视台“电视问政”特别节目《聚焦政风》积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就县城开云农贸市场卫生状况脏乱差,人民路与环先路、德政路交叉路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混乱和新桥镇梅溪、上界两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等三个问题,分别质询和问政了县商务局、县房产局、县城管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国土局和新桥镇等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场职能部门和政府官员通过这场近距离的“问政赶考”,直面犀利问题,找出自身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现场公开承诺,给群众一个说法和交代。

  三、专项整治倒逼作为。在全县开展“61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力促全县各级干部作风转变。一是清单销号促整改。针对中央、省、市、县确定的61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每一项整治任务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负责人和配合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分别成立专项治理组,制定了“整改清单”,建立和推行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告、月调度”通报制度,推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部门联动合力改。针对“拖欠群众钱款”、河道砂石盗采”、“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阻工”、“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以及“农村饮水安全”等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问题,县委召开会议专题调度,纪委、财政、公检法、公路、水利等多部门联动整治,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整治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截止目前,共清查出涉及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务问题共18个,查处人员19人;该县城区范围内已连续半年无强装强卸“顽疾”;13处安全饮水工程已做好规划。三是快查重处严追责。对每一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从严从重惩处,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领导干部提升工作执行力。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先后四次通报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核实违纪违规对象13人,已立案查处5起5人,其中县纪委直接立案2起2人,责令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立案3起3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待立案给予处分4人,责令整改单位6个,给予诫勉谈话3人。

  四、建章立制规范作为。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为官怕为”倾向,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用制度机制规范领导干部能为、会为、善为。一是扎紧制度“口子”。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二条禁令要求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让领导干部做事成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密织制度“笼子”。县委在出台《衡山县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衡山县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十二条禁令》、《衡山县关于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的八项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注重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采取调研座谈、网络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确保了出台的41项制度建设中的每一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打实制度“板子”。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考核奖惩,把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