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处罚 |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处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