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开学了!校园安全这件大事怎样落实?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开学在即,怎样把校园安全这件大事落实?8月30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提示,要求从“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扎实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等方面抓好校园安全工作。一起来看看吧!

  一、研究部署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秋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按照《湖南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引》,细化制定秋季学期安全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做好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任务清单》,指定专人逐项检查并落实整改,签字盖章后分别留存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备查。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梳理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职责,并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安全专题培训。中小学校要适应全面推行课后服务的新要求,抓紧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队伍,坚持“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闲散可疑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段一律安排教师和保安人员在门口护送”制度。严格落实“一县一策”“一校一案” 疫情防控措施,修订完善防控“两案九制”,实行“分批、错时、错峰”开学报到。严格落实入校人员现场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和落实每日巡查值班值守等工作。

  三、持续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秋季开学到国庆假期,仍是我省学生溺水事故易发期。各校要落实教育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溺水警示教育和安全提醒,落实好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10分钟安全提醒,同时加强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 提醒家长注意孩子放学途中和在家时的安全。各地要对照《湖南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继续落实暑期防溺水20条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四、扎实开展学生安全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制定秋季学期安全教育计划,切实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同时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开展新冠疫情防控、校车与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欺凌、防踩踏、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开展反恐、防爆、防火和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中小学在开学初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家长会,督促家长履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

  五、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更新“三个清单”,实施销号管理,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危险物品排查和管控,更新负面清单,发放家长告知书,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器具以及其他威胁学生安全的非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要落实学生安全信息员制度,完善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学生心理危机疏导干预和校园欺凌预防、发现和治理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学生极端事件。对入学新生以及留守、单亲、困境、性格叛逆等重点学生群体,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或家访,做好心理筛查和关爱帮扶工作。

  六、全力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及时发布秋季开学安全提醒,提醒家长选择合法托管机构,督促学生及家长入学或返校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避开或绕行地质灾害等危险路段。开学前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全方位维护保养与消毒防疫,对所有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专题培训,完善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段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秋季学期学生上下学提供安全保障。配合执勤民警落实校门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师、校领导和家长志愿者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值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可控。小学一二年级和幼儿园要全面建立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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