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衡山县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山政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就《三期行动计划》的相关重点,副县长陈琛进行如下解读。
一、关于《三期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
2011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先后实施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质量逐步提高,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8%,“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但总体上看,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还较突出,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教师队伍等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学前教育必须在巩固一期、二期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
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既要遵循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又要把握“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二是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投入,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坚持创新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改革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共建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依法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办好学前教育。
三、三期行动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三期行动计划》对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7%左右。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
(一)扩大总量。继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乡镇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问题,重点解决好小区配建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二)调整结构。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调整布局,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办园条件保障的投入。
(三)健全机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拓宽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教师和保育员持证率达到90%,提升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幼儿园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四)提升质量。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开展指南实验和学前教育教研活动,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努力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高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五、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逐级编制三期行动计划,把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部门的任务。建立县级专项督查机制,对三期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费安排使用、项目进展、政策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强化安全管理。人民政府要加大幼儿园安全的检查力度。公、民办、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由建设方和本单位负责,政府给予指导、督促并实施监管。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衡山县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