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陈琛解读《关于衡山县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1月24日,经衡山县人民政府同意,衡山县对外公布衡山县人民政府印发《衡山县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山政发〔20173,以下简称《计划》就《计划》的相关重点,副县长陈琛进行如下解读: 

  一、关于《计划》出台的背景   

  自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来,我县的全民健身事业得到了积极发展。1992年荣获全国体育先进县,先后7年荣获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有所增长,人民体质明显增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等逐步加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但是,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还不够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还不够多,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全民健身工作的科学技术和监测管理还比较落后,有关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加完备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和谐衡山的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6〕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衡山实际,制定了《衡山县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二、关于《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特色鲜明、覆盖城乡、功能齐备、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全民健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结合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健身讲座、体育摄影、送体育下乡等各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县政府按照“适度超前、便民利民”的原则,十三五期间,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户外营地、健身步道、全民健身广场等大中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力实施城乡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通过各级政府投入,建设一批笼式足球场、篮球场、健身路径等社区多功能体育设施。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和城乡居民(村民)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工会组织、群团组织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体育健身活动。 

  4.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成立衡山县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5.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县级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 

  (三)实施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衡山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关责任,每年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加大财政投入。县政府要按照上年本级财政总收入的万分之五的比例安排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给予每年不低于50万元的场地设施建设专项经费,并都纳入财政预算。 

  3.形成工作合力。县文明办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体系。县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住建部门要做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具体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县民政部门要支持和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做好体育社团登记和管理工作。县交通旅游部门要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体育旅游。县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加强体育经营场所管理。县卫计部门要组织健身康复、健身医疗咨询和监督。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县宣传部门要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举办全民健身大讲堂,营造全民健身宣传舆论环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开辟体育健身场所,为职工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4.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实施成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各部门贯彻实施本计划的情况将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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