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解读《衡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衡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办发【2020】10号)已经发布(简称《应急预案》),就《应急预案》的相关重点,副县长符文彬进行如下解读: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控制、减少、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衡山县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衡山县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二、主要内容

《衡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8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明确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业园区的职责及分工。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报处理流程,明确预警等级,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系统及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等级,确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响应措施,明确了响应终止条件。

第五部分善后处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与报告进行规定以及对安置和补偿明确说明。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明确通信、交通、运输保障、队伍保障、技术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等。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以及责任追究和奖励。

第八部分附则。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并明确《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