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政府研究中心解读《衡山县服务“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衡山县服务“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山政发【2022】59号)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名称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山县服务“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背景

市场主体特别是“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就此提出了“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等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经济形势会指出,要稳住市场主体,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5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把稳增长放在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今年初,湖南省专门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里还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三项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中。市委、市政府聚力“四上”企业抓增量,国文书记、朱健市长精准把脉衡阳高质量发展,在“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中提出“三量齐升”的发展要求,明确指出“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培育造就大批量、高水平市场主体,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强力推进‘三强一化’建设”。

三、《办法》起草依据

1.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服务“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22】19号文件)

2.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助推“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山政办发【2021】40号文件)

四、《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20条,主要从推进企业达规入统、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等方面着手,助推我县“四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扶持,助推企业入规入统。本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主要从政策优惠、财政补贴、达规入统奖励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政策奖励。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从政府服务购买、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增强企业达规入统的信心,推动应统尽统、扩容增量。

(二)优服务,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从用地指标、金融支持、中介收费、人才支撑、住房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四上”企业后顾之忧,让企业安心、顺心、舒心发展。

(三)给“福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聚焦让企业家荣誉归属的问题,通过办理政府服务卡,提供教育、医疗、政务、金融服务等一揽子“绿色通道”服务,让企业家有地位、有荣誉、受尊重,真正感受到衡山营商环境优化带来的“福利”,不断激发全县“四上”企业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