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山政办发〔2022〕92号)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现就《意见》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名称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意见》起草背景

近年,国务院、省、市政府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制定一系列具体政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2021年6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26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农民工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挥部门工作合力,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

三、《意见》起草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26号)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四部分,具体包括:

(一)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机制。明确了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实名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制度、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先行垫付和清偿制度、维权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

(二)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核处机制。具体包括集中督办和交办问题线索、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问题线索实行一案多查、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欠薪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对欠薪线索办理、欠薪行为惩戒措施提出要求。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具体包括设立应急周转金、坚强应急联动处置,就因欠薪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情形的应急处置作出规定。

(四)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考核、加强监测预警、加强人员配备、加强督导督查、加强追责问责,明确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治理机制的具体要求。


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