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农业农村局解读《衡山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衡山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山政办发〔2023〕5号)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名称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背景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9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

2、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3、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农经发〔2015〕3号)。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三条。具体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用途,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共七条。明确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三章“流转方式”共三条。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

第四章“流转合同”共四条。明确流转合同签订方式、内容。

第五章“流转管理”共十一条。明确职能部门监管工作责任、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管理要求、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程序和管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共四条。明确《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时间。


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