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新贤主持召开县委十一届第63次常委会会议

11月30日,县委书记戴新贤主持召开县委十一届第63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县统战工作,审议《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衡山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向中华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第六届进博会致信精神,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要找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当前衡山实际工作的契合点、结合点,统筹抓好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基层党建、金融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部署精神在衡山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化对统战工作的认识;要围绕中心,凝聚合力。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搭建交流平台,致力招商引资,抓好企业帮扶,扎实推进党外人士培养、民族宗教团结等各领域统战工作;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衡山县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会议还组织县委常委会会议成员开展易鹏飞案专题警示教育检视剖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刘永欢、周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