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招标人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
2、招标人地址:衡山县开云新区客户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站前安置区场地平整及配套路网修建工程。
2、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①站前安置区A区场地平整及车站路修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200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
②站前安置区B区场地平整及广场路修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200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
③站前安置区C区场地平整及古韵大道三期修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100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筹、贷款、专项基金、专项资金。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为准。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6万元,其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4.5万元(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共3次,每次1.5万元),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1.5万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的能力以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省外企业应具备入湘登记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招标专职人员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
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已进入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已在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单位出具响应招标公告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招标专职人员证和社保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衡山县开云新区管委会工程建设部报名。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衡山县开云新区客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307、308室)
九、选定办法
1、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招标专职人员(授权委托书)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招标专职人员证书、身份证、投标承诺函等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迟到的按废标处理),经开标会场校验,相关条件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参加竞标。
2、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随机抽取法,抽取排名前1-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行政监督: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衡山县开云新区客户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罗方荣
电 话:0734-281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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