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粮食播种总面积49.47万亩,粮食总产达21.9 万吨,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根据《衡阳市2017年粮食生产评先奖补方案》,现就推荐2017年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先进种粮大户、先进合作组织的相关事项制订如下方案:
一、先进名额:
先进乡镇1个、先进种粮大户7户、先进合作组织2个。
二、评选条件
1、先进乡镇参照市定基本条件评定。
2、先进种粮大户要求
(1)种粮规模。耕地流转面积150亩以上,双季稻种植比例达70%,即粮食播种面积255亩以上。
(2)粮食产量。粮食单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3)农机化水平。大户有插秧机、耕种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农机化综合率达70%以上。
(4)优质稻及订单生产。优质品种覆盖率100%,同等条件下种植高档优质稻且高档优质稻100%订单生产的优先考虑。
(5)科技种粮。集中育秧面积90%以上,晚稻安全齐穗达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
(6)上年度被评为先进的种粮大户,原则上不参入今年先进评定。
3、先进合作组织条件。
(1)注册登记: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经营管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管理规范,设立银行账户。
(3)经营实力,服务能力较强: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机械齐备,有大型耕种机、高速插秧机、烘干机等配套农业生产机械设备,价值达80万元以上。有专业机手操作,配套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和服务覆盖机育、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机烘等粮食生产全过程。
(4)生产和服务面积在3000亩以上。
(5)积极参入优质稻生产、集中育秧和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粮油示范工作。
(6)社会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7)上年度被评为先进的合作组织,原则上不参入今年先进评定。
衡山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