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7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2017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1 |
2017年度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采购 |
9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2017年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采购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布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布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拟任监理员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布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5)人员配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
(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8)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9)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相关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衡山县农业局土肥站(衡山县人民西路299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山县农业局土壤肥料管理站
联系人: 李晓平 联系电话:13203061062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