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衡山县2017年“十佳人民满意公仆”、“十佳岗位明星”、“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选树在建设“四个新衡山”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中共衡山县委、衡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十佳人民满意公仆”、“十佳岗位明星”、“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下简称“三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段晓赛任组长的“三十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文明办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县委宣传部(县委后栋三楼县文明办)。
二、评选内容
(一)“十佳人民满意公仆”
1.评选范围
各乡镇、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省市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党政干部,评选数量为10名。
2.评选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
③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创先争优,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成绩突出。
④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本单位、本系统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⑤近3年以来考核为称职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二)“十佳岗位明星”
1.评选范围
年满18周岁、工作满3年以上的全县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技术、管理、科研和教学岗位相对固定的人员,评选数量为10名。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②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③安全、优质、高效、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④在教育教学、医疗保健、节约资源、 降低能耗、 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教学、管理、技术、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1.评选范围
村或社区现任党组织书记,且担任过村或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以上,评选数量为10名。
2.评选条件
①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正常开展党的组织生活。
②工作业绩好。领导发展能力强,新农村建设有成效,产业发展有特色,党建工作有创新;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③服务群众好。积极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服务群众能力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善于化解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谐稳定,群众公认度高。
④工作作风好。踏实肯干,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民主,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调、运转高效。模范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⑤近3年所任职村(社区)在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至少有1个年度获综合奖或年度考核得分处于领先位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评选对象:
经纪检、组织、政法、公安、计生、信访等部门审查有问题的不能参加评选。
三、推荐报名
各单位要依据评选条件,挖掘出在各个岗位中的先进典型,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推荐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推荐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衡山县2017年“三十佳”推荐表》(见附件)、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2张,5寸工作、生活照各一张;所有材料要同时提交电子版;推荐报名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至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5809927,办公室邮箱(hsxwmb0734@163.com)
四、评选程序
一是组织初审。先是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标准和部门综合审查的意见确定参评资格;再是实地考察,对具备资格的对象,上门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材料;然后上报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媒体公示人员名单。二是媒体公示。对入选的对象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征求各界意见;对核定有问题的个人,经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资格并确定递补人员。三是研究审定。评选领导小组将名单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并下发文件。四是奖励表彰。县委、县政府择期举行全县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三十佳”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且由县人民政府记嘉奖一次。
衡山县“三十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附件:衡山县2017年“三十佳”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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