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整体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5号)精神。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称
衡山县人民医院、衡山县中医院

二、检查重点
(一)单位2015年度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等方面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资金、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单位是否违规公款吃喝、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是否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三、欢迎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

四、联系电话:0734-5823729


                                 衡山县财政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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