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续编《衡山县志》和征集衡山人物传、人物简介及人物列表资料的通知


关于做好续编《衡山县志》和征集衡山人物传、
人物简介及人物列表资料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续修地方志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衡山县志》人物篇的编纂和衡山人物传、人物简介及人物列表资料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1978年以来衡山籍知名人士(含已故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本次县志人物篇资料征集范围。
(一)担任或曾担任过党政军或群团正处以上职务的;
(二)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
(三)在国内外取得博士以上学历,在国外留学或工作的;
(四)港、澳、台地区名人;
(五)在外经商、办企业且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或回乡投资兴业1000万元以上,且对家乡、社会公益事业有贡献的;
(六)被省人民政府以上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
(七)省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
(八)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的;
(九)在省以上各类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或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50件以上的;
(十)县外人士在衡山出生或曾在衡山学习、生活、工作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
二、具体要求
  (一)凡符合上述征集范围的人士,请于2009年元月底以前,将姓名、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个人简历、重要事迹等资料统一报送衡山县史志办。
(二)所有资料以电子邮件或u盘报送,也可用信函投寄或直接送至衡山县史志办。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镇人民广场1号(衡山县史志办)
联 系 人:彭爱涛
联系电话:0734-5817225
电子邮箱:
hsxszb001@163.com
  邮    编:421300


中共衡山县委办公室 
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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