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总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专项经费补助公示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医务人员、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者、基层民警、企事业单位、小微企业进行专项补助,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4月27日前向县总工会反映。

单位名称

拨付金额(万元)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系统工会委员会

(村卫生员)

3.75

湖南衡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0.9

衡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会委员会

5.20

工业园新金龙

5.5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工会委员会

(外聘记者)

0.3

衡山县公安局工会委员会

(村辅警、网格员)

6

衡山县交通运输局系统工会委员会

(衡山县嘉年华公交公司)

0.58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衡山县委员会工会

(志愿者)

1.56

衡山县萱洲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2.01

衡山县永和乡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95

衡山县长江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2.64

衡山县岭坡乡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77

衡山县店门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77

衡山县开云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4.47

衡山县福田铺乡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23

衡山县白果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3.15

衡山县贯塘乡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38

衡山县新桥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62

衡山县江东乡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1.29

衡山县东湖镇工会联合会(社区、乡村)

2.16

合      计

49.23

联系人:文菊华、梁国英

联系电话:0734-5823785  18374711129

衡山县总工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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