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网点装饰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XCG-HN-210702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438560.14元
最高限价:438560.14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 | 网点装饰工程 | 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网点装饰工程 | 438560.14元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438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07月22日起至2021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08:30分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以下相关资料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磋商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证明均为2021年01月至2021年07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4.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233号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1897475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联系人:李灿、王磊
联系方式:13875756812
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