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衡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人办〔2024〕5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4年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2024年9月30日,逾期申报的列入下一批次。设立绿色通道,对急需认定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组织评审认定。

二、申报名额

2024年拟建设3-5家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择优推荐1-2家申报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院士工作范围与条件

1.依托单位为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须在衡山注册,近三年(2021-2023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4%以上;事业单位须有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或重大技改项目。

2.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院士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3.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至少提前6个月与院士及其科研团队签订“共同建站协议”。

4.签约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省内院士专家团队每年进站工作不少于2个月(外省院士专家团队不少于1个月)。

(二)申报专家工作站的范围与条件

1.申报主体为衡山县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及新业态企业;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团队,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

2.与相关领域专家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至少提前6个月与专家科研团队签订“共同建站协议”;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3.建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创新型示范企业,或引进的专家和申请建站单位之间有核心专利技术转让的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4.专家及团队。专家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专家团队在工作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四、申报程序

(一)资料填报。在9月30日前填报《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申报表》。由依托单位直接向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办,设在县科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申报材料要求:

1.《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申报表》一式5份,申报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

2.附件材料包括:专家签订的建站合作协议及《建设申报表》中所涉及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

)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县专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再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确定实地考察名单。

(三)实地考察。县专项办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按基础建设、团队建设、工作开展等情况综合评审,确定公示名单。

(四)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建设名单并授牌。

五、扶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认定为县级院士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认定为县级专家站的,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经费拨到县专项办,认定当年拨付支持经费的50%,一年后考核合格的拨付剩余的50%。

(二)配套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同时被认定为省、市两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支持经费就高不就低且不重复享受。

(三)优先支持。各依托单位在申报科技立项、成果奖励、科技计划、人才托举工程及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时,相关单位将予以优先支持。

六、联系方式

县专项办工作联系人:

符建球 13974768438(微信同号)

王敏 15616150612(微信同号)

邮 箱:hsxkx2022@163.com

地址:衡山县人民广场县委2栋2楼

附件:衡山县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中共衡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衡山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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