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衡山县招商引资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制造立县,文旅兴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募7名干部职工,组建衡山县招商引资小分队。
一、招募报名时间:
招募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30日
二、招募对象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乡镇政府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所有教师除外)。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2.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表达能力较强,有较强文字综合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热爱招商引资工作,能够适应经常出差或常驻外地,有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要求:队长、副队长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队员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分推荐报名与组织审定两个阶段进行。
1.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填写《衡山县招商引资小分队报名表》并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商务局办公楼207室(衡山县人民西路269号),联系人:彭智岳,联系方式:13467758247。
2.组织审定
2024年7月3日—7月7日,县商务局将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提出建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3.办理借调手续
由县商务局统一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五、工作保障
1.招商引资小分队成员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全县统一管理,原有的职务、职级保留,工资待遇、福利不变,在年度考核时,由县商务局将个人工作情况反馈给原工作单位。
2.对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明显、一贯表现较好的人员在职级(职员等级)晋升、提拔使用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外出招商引资的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从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衡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