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衡山县增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GZ-CZCG2024-011

2、项目名称: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198.14万元

5、最高限价:17198.14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工期

最高采购限价

备注

1

衡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450日历天

17198.14万元


7、合同履行时间:4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2024年4月-2024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第二章磋商须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后须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月 15日起至2024年 7月 19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本公告附件1-3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6室购买磋商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shan.gov.cn/)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衡山县增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大道01栋201

(3)联系人:王军

(4)电话:13707347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华晨公馆1栋2301室

(3)联系人:谷丽平、席兰

(4)电话:0735-2898607/17369316167

(5)电子邮箱:329612616@qq.com

八、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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