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观湘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山县观湘学校衡山县观湘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观湘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T-HS2024ZF010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仟贰佰陆拾柒万元整(¥32670000.00元)

4.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上一年度提供的服务质量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与其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如服务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标的预算(万元/年)

预算总价(万元)

1

蔬菜、肉类、禽类、水产豆制品、冻品

3

410

1230

2

大米、米粉、油、蛋类、干货、调料、糕点、牛奶、其它菜品

3

679

2037

说明:1.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2.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同一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最多1个包投标,多投包的,该投标人所投包均无效。

3.上述所有包预算价格仅在投标时作为投标包金额参考依据,不做结算依据,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粮油主食类(大米、食用油、米粉、面粉等)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拥有固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具备较强的经营、生产、粗加工、配送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交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5.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粮油主食类(大米、食用油、米粉、面粉等)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拥有固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具备较强的经营、生产、粗加工、配送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上述所有资料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存档,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05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90509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衡山县观湘学校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话:18890255572

2.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山县观湘学校

(2)地  址:衡山县金龙北路719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1889025557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

3)联系人:旷先生

4)电 话:1397478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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