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通过盘活资金用于整合提升现有水库除险加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等工作,解决部分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供水可靠性不高、水质差等问题,切实增强水库安全和供水、供电能力,实现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项目资金由中标单位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由衡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衡山县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引入社会投资人,代表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对社会资本进行履约监管,合作期满项目资产移交等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衡山县水资源配置优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衡山县水资源配置优化项目特许经营权
2.2 特许经营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涉及衡山县长青社区胜利水库、印山水库、新桥水库、红旗水库电站、九观桥水库电站、新桥水库电站,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社会资本负责存量水库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水力发电服务,并获得供水服务收入及水力发电服务收入。
2.3资产权属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享有本项目水库、电站设施等各类有形及无形资产的经营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项目资产所有权归衡山县政府所有。
2.4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设定为自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
2.5 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30年期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为10190万元。
2.6 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主要是指社会资本取得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一般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方式。中标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通过出售水库水资源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政府不对本项目运营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贴,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2.7 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为“TOT”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 ,即“转让-运营-移交”模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2 特定资格条件: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01月03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1套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0元。
5.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山县水利局会议室。
6.3、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衡山县水利局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衡山县水利局
地址:衡山县滨江南路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697820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
联 系 人:旷俊林
电 话:1397478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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