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妇女“两癌”救助系统填报已正式启动。县妇联目前正在收集农村贫困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者资料,请符合条件的患者于5月20日前提供所需资料到各乡镇妇联,乡镇妇联统一审核汇总资料至县妇联。
温馨提示:全国妇联和省妇联每年从数据库中救助部分“两癌”患病妇女。每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只能接受一次妇联组织和卫生部门(含中国妇基会)的救助,以前全国、省、市妇联救助过的患病妇女不列入申报救助范围。已向当地妇联递交过合格材料的,如基本信息有变更,需重新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病情病种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2.户籍
救助对象需为衡山县农村户籍。
3.贫困状况
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经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的农村贫困人口。
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③两者都是:是指既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同时又获得民政部门农村低保认证的贫困妇女。
④其他:是指虽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但家庭人均收入确实较低(以国家贫困线为参照标准)或因本人患病、其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贫困的患病妇女。
二、申报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复印件;
贫困证明。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所在村出具的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又是低保户的患者,需出具精准扶贫登记证复印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乡镇妇联统一报送到县妇联录入→市妇联审核→省妇联审核。
四、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0年5月20日(县妇联联系方式:58114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