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主任会议

7月1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旷志军主持,副主任聂水平、戴立华、陈琛、旷立伟参加会议。副县长周孝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多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就如何进一步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进行了交流探讨。会议指出,要持续强化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促进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作用,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持续完善宗教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执法案件质量抽查评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建设和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检查和纠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还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胡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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