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衡山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19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抓好主动公开,增强公开实效。坚持党政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中办、国办五公开要求,分门别类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类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财政资金信息、人事招录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的深入公开,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门户网站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252条。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解读《衡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等县级文件10个,图解县本级重要会议和报告42个。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梳理编制并全面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衡山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共公开政务服务事项3035个, 其中依申请类事项1419,可在线办理事项873个,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51520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互动交流,开展网络征集调查15次,收到征集意见226条;书记、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323件,其中有效信件226件,办结222件,办结率98.2%12345热线平台全年累计接打市民来电总量22855次,形成有效工单18949件,在线办结16815件,在线办结率88.74%,转办工单2127件,转办办结2076件,综合办结率99.69%,回访满意率99.95%。按照上级要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公开了衡山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网络信件11件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时答复处理。

  (二)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公开质量。按照国、省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及工作要求继续对县党政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站开展检查,防止四不问题反弹。对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修改校正网站错别字,及时处理错误链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门户网站运行良好,年访问量达214万余次,独立用户访问量达70万个。

(三)完善公开平台,确保全面公开。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完善优化党政门户网站前台与后台,及时对机构改革后的部门信息公开子网站进行归并整合。认真落实国、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专栏重点从政策措施、营商环境、社会预期、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四个大类予以展现并对接各有关子栏目。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衡山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四)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据国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衡山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工作。每月督促各栏目内容保障单位严格按照四不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定期对部门栏目保障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2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

0

3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07

0

51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8

0

10

行政强制

10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11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人员队伍不稳定。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偏少,部分乡镇或部门信息联络员出现脱节现象,全县整体工作推进较慢。二是信息保障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和部门、乡镇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不能及时保障,规定时限不主动更新,以致县党政门户网站存在多个栏目超期未更新情况。三是公开流程不规范。部分单位信息员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未能有效落实,突击性公开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一些不该公开的信息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加大对乡镇和部门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力度,定期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负责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通报和追责。三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国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修订《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督促各部门、乡镇严格按流程进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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