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工作。
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多次专题听取全县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从办公场地、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7月28日,县电子政务办整体搬入新政务中心大楼四楼,办公条件得到充分保障。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欧旭理经常深入县电子政务办现场办公,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考核总分值由2%提升到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位更加突出。
(二)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公开效能。
8月28日,县电子政务办联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编办组织开展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云平台业务专题培训,会议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编制和录入、目录清单引用相关事项、实施清单编制的重点难点进行了培训辅导,全县44个单位近50名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11月1日,衡山县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用审批系统业务培训,县电子政务办组织全县涉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36家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对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用户注册、办件数据归集、咨询投诉处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四办”事项优化、两厅融合试点、“一窗式”改革试点以及县本级电子证照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清理与资源整合共享等工作进行了培训,倡导各有关部门主动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努力推动“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向纵深发展。
(三)规范目录指南,增强公开实效。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县党政门户网站继续对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设基础信息公开和“五公开’,下级子栏目逐级展现;党政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页,集中展现县直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组织人员对县本级和县直部门及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全面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杜绝出现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四)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依据国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衡山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党政门户网站及部门子站、机关单位自主开发的APP客户端、微信、微博等第三方平台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工作。
(五)落实上级精神,推进公开要点。
继续突出中办、国办“五公开”要求,认真落实国省市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深入公开,公开的内容不断细化,设立的专栏重点从公开解读回应、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三个大类予以展现,专栏页面美观大方,内容详实丰富,展现形式多样。同时加强信息发布更新,增强信息内容发布数量与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办、国办“五公开”要求,分门别类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类信息公开。党政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66条(2017年度为7298条,比2017年度增加44.8%)。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各部门专题会议信息全公开,编制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门户网发布权力清单主项信息2547项,包含子项事项共计2646项(其中419项可网上办理),依申请类事项70项要素基本实现全公开,公开县内 “三公”经费预算单位96家,公开县内文件及国省市部门文件271个,转载上级与县级有关的政策解读文件17个(比2017年度增加21%),图解县本级重要会议和报告32个(2017年为7个,比2017年度增加357%),解读《衡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等县级文件11个(增加57%),开展网络征集调查22次(2017年6次,增加266%),收到依申请公开书面信件16件(2017年为1次)并按时进行了答复处理。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衡山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首页的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公共查阅点。在衡山县档案馆、衡山县政务中心、衡山县图书馆、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等处设立了公共查阅点。
3.其它渠道。含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广场电子显示屏、公共服务场所宣传栏等。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一)解读规范性文件10篇,图解9篇;解读县级政策性文件4篇;图解县委常委会议18篇、县政府常务会议10篇、重要报告3篇。
(二)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次。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2.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7篇;
4.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6件,均按时依规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12345热线平台累计接打市民来电总量17677次,形成有效工单16066件,其中,在线办结14673件,在线办结率91.52%,转办工单1392件,转办办结1359件,综合办结率99.79%,回访满意率99.85%;“中国·衡山”党政门户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 370件,其中有效信件152件,办结149件,正在办理3件,办结率100%;发出热线简报11期,电话、短信、微信、APP、政务信箱、网页六条受理途径继续保持畅通,在线答复、工单交办、电话催办、短信提醒、信箱答复、简报通报、网页公开七大监督举措,政民互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方位与全天候保障。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拥有政府信息公开基层公共查阅点30余处,县财政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0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2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2次,培训130人次。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高。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过程中,少数乡镇或部门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该工作不是底线工作,可做可不做,工作主动性不强。还有的单位存在“推一下,动一下,不推不动”的现象,以致不能按照时间要求推进工作开展,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推进。
二是信息保障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部分栏目和部门、乡镇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不能及时保障,规定时限不主动更新,以致县本级门户网站存在多个栏目超期未更新。
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选择性公开、应付式公开、模糊式公开、随意性公开、突击性公开、迟滞性公开现象比较普遍,群众需要的信息往往查找不到,一些不该公开的信息又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被广为传播,规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还任重道远。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要求,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四审制”要求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责任制,确保网站各项工作、各个栏目有专人负责,不留“死角”、“盲点”,及时校对纠正网站错别字,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准确规范。
二是落实责任,不断提升队伍素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把那些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强,知网、懂网、用网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编辑、审核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筑牢基础,强化监督考核评估。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的“铸剑工程”监督,县政府督查室“督查通报”的督促检查,接受社会评估和舆论评价,对工作不负责、不支持、不配合,推诿责任的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通报和追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比方式,重点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考核。
十一、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56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6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8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6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