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第二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 十三 批2023年9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2HY202309180008 | 衡山经开区朝阳路111号永发石英沙场每天晚上加工生产,造成大量粉尘外溢、噪音扰民,周边居民不能开窗,跟老板多次交涉无果。 | 衡山县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2023年9月19日,衡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该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投诉人与衡山永发石英沙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法律与经济纠纷,暂住于衡山永发石英沙有限公司厂区公租房内,该公租房与企业生产厂房相连。衡山环境监测站已对衡山永发石英沙有限公司厂界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夜间生产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反映噪音扰民情况属实,造成大量粉尘外溢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衡山高新区管委会责令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依法对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