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业务指导下,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执法为抓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各方面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全县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小康社会创建指标稳步达标。截至12月底,我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2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8.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县城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PM2.5月均值为41ug/m3、PM10月均值为62ug/m3,均达到年初市定目标地表水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类别均为Ⅱ类,达标率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19%。

一、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今年省、市下达给我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项目任务总数95个,已完成95个,完成率100%。

1.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店门、白果、萱洲、东湖、新桥五个“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获得原省环境保护厅的划分批复;二是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违规别墅排查工作。三是衡山县涉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衡山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与市局联网,截至目前,衡山县工业园区已建成污水收集管网24千米。四是完成湘旗农牧、繁荣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养殖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工作。五是完成了东湖镇黑臭水体整治、毛泽建公园人工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2018年度,我县黑臭水体整治整治项目为白果镇沙河坝渠(岳北路-涓水河)、群英广场人工湖黑臭水体;目前水质良好,未存在反弹现象。六是制定《衡山县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安排,正在开展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七是全面启动12个乡镇18个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目前:永和乡污水处理厂、长江污水处理厂、贺家污水处理厂、长青污水处理厂、福田铺乡污水处理厂、贯塘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有望年底完成;开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大,也超额完成进度计划,其他污水处理厂都在施工建设中。

2.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6个县城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二是完成衡山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三是完成了衡山金贝尔化工有限公司结构减排项目;四是开展了县城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和餐饮油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创建了绿色无烟餐饮示范一条街。五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根据空气质量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加强检查巡查。减轻大气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3.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定期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相关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二是我县120个村整治任务在2018年已完成。三是省里下达的5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19%。五是岭坡乡原金矿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目前正按进度要求实施中。

(二)省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反馈问题相关工作

一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3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件131.5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南岳衡山自保区我县境内相关问题,经报请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同意,已将相关问题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资料报送到县林业局,林业局已报送资料到上级部门申请验收销号。其中问题整治清单中矿山、加工企业、人类活动点等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小水电项目已根据要求完成了阶段性的整改工作。

(三)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有关法律文书;严格执行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执法水平,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大办案力度,抓好“两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行移动终端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已完成对辖区内工业园区、12个乡镇136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截止目前,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人、强制拆除非法洗砂及无证加工生产作坊5家、非法砖厂1家,实施查封扣押3起,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2件,累计罚款61万元。

2.大力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各项专项行动圴制定方案并按上级要求在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一是积极开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执法行动,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二是统筹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维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防护设施;三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湘江干流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工作人员和我局协查人员通过采用无人机航拍、河道水上勘察及陆地实地排查,对我县湘江干流河段64.8公里开展“全口径”地毯式现场排查,省厅提供的数据要求排查点位135个点位,实际过程中排查150个点位,确定为排口的110个。四是打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完成了永和乡大源渡弃土区废渣综合处理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共完成149个点位的排查整改。六是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工作;七是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办结3起交办线索案件,强制拆除5家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的洗砂场,消除环保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3.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问题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好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及12345投诉举报的监督作用,定期对群众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分析,对重复投诉、重点投诉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加强舆情应对,及时调查处理环境类舆情,加强舆情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截止目前我局已办结上级转办、督办、网络微信媒体信访、群众来访、来信投诉案件195件,已办结195件,未发生环境冲突事件和因环境问题越级上访事件。

(四)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发展。

1、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认真做好项目的现场勘察、项目审查、环评审批和登记表网上备案管理工作。目前共办理32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28个,网上登记表备案41个。

2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今年对所有新上项目进行“三同时”现场检查18次,出具检查意见18份。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14个。

3、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一是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全年共完成衡山县城生活饮用源水质常规监测12期、地下水水质监测2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2期。共上报环境质量监测月报12期。另根据省、市环保局下达的关于严防枯水期和洪水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县城饮用水源进行加密监测41期,向市站上报加密监测报告共41份。二是开展全县境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5次,出具监测报告15份。三是积极配合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共17次,出具监测报告17份。

4、认真做好固废、辐射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了辖区内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清废行动”完成7个疑似点位的摸排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了“10.24”环境污染案相关工作,已经将现场的医疗垃圾全部妥善转移,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后续工作。三是开展了对全县21家医疗机构的辐射管理工作检查,并出具现场执法检查记录;完成了新金龙纸业有限公司、嘉力机械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辐射场所“三同时”验收。

5、稳步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以来,污普工作先后历经了省、市级质量核查问题整改、产排污量核算、产排污量核算数据审核、国家级质量核查、产排污总量数据与宏观数据对比、衡山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目前正在进行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

(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按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做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划定的相关工作。二是牵头组织开展了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委托三方公司完成了《衡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报告》及《衡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分布图》的编制工作,已上报审定。三是积极组织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六)着力开展环保宣教,提高公众参与度。

一是强化宣教先行理念和公众参与意识,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六五”环保宣传活动,发放世界环境日宣传画册1000余套,横挂环保横幅引导树立环保意识。二是结合环境执法综合大检查活动,积极推进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以案释法”的方式,达到以个案教育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氛围。三是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通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行动,辐射生态文明示范作用。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监察监测垂直管理的第一年,我局要继续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信心、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我们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凸显绿色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引领作用,真正使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县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产业发展前提条件,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为我县生态经济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二)坚持总量控制,全面推动污染总量减排。加强重点减排企业、项目的技术指导,稳步降低总量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继续完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排污权网上竞拍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率100%。

(三)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VOCS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等工作,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实施碧水行动,继续推进湘江“一号重点工程”工作,加大推进黑臭河整治、截污纳管提质扩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坚决防止断面水质反弹回潮,确保饮用水源100%达标。着力落实净土行动,有序推进“土十条”,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信息排查工作,有效遏制土壤污染趋势。全面推进清废行动,切实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四)坚持执法必严,全面推动环保责任落实。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刑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扭转罚款偏低的局面。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查处。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环保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继续严把复工复产关,对存在高污染高能耗、选址不合理、相关手续或环保设施不完善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予复工复产,限期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提请政府取缔、关闭和拆除。

(五)坚持宣传引导,全面推动生态满意度提升。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重视公众力量,整合资源优势,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强做实新闻媒体和绿色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和守法意识。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环境问题,让群众体验到实实在在的环境权益提升与环境状况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坚持关爱严管,全面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保证环保垂改过程中,全局人员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干劲不松。二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更加重视基层环保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扭转我县当前环境监察、监测能力相对薄弱的现状。三是加强干部队伍融合,努力解决缺编缺人的现象,引进专业人才,及时促使划转的人员融合到位,确保新老干部拧成一条绳、共使一股劲。四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对接,派送人员到省、市参加培训学习。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等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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