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衡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30日

 

今年以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和生态衡山为目标,持续推进污染减排,狠抓污染防治,加强环保执法监督,积极开展以弘扬生态文明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示范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100%。现将我局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年初制订了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通过强化减排责任追究制,实施“管理、工程、结构”三大减排措施,加大减排力度。减排化学需氧量372吨,削减率3.60%;氨氮40吨,削减率4.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去年齐平,无削减任务,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10家农业源粪污治理减排项目,拆迁了湘江沿岸的75家规模养殖场,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正在抓紧进行。

(二)强化环境管理服务工作。

1.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加强环保“三同时”验收。严格按环评分类、分级审批原则和国家法规政策审批,严格按环评分类、分级审批原则和国家法规政策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体规划、总量控制要求的“两高一资”项目,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加强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后,主动介入项目的环境监管,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全年审批项目16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8个,“三同时”执行率100%

2.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工作意见,对符合具备环保审批要求条件的项目,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原则,实行减时提速审批,提供主动优质服务,最大限度为建设单位压缩环评时间,节约环评资金,提高办事效率。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凡是符合产业政策的,积极给予帮助,努力实行“随到随审”制度及时审批;属于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汇报沟通,争取指导与支持。同时,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我局先后多次到中控纸业调研,为中控纸业环保设施项目建设能够通过省厅竣工验收出谋划策,创造条件,并顺利通过验收;华宏化工由于环评变更没办好,处于久试未验状态,今年停产几个月,经积极与省市联系,取得省厅支持,现已进入审批阶段。

(三)突出治理重点,推动污染防治。

一是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对湘江流域衡山段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暗查行动,消除环境隐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湘江流域衡山段存在船只非法经营餐饮导致水体污染的问题,由县政府牵头,发布集中整治通告,采取强硬措施联合执法,拆除非法码头1个,取缔水上餐饮渔船13艘,拆除非法安装的下河踏步5条,得到社会各界一致肯定。

二是坚决纠正在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环境安全。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管,年初,取消了“一费制”,打破了土政策,将企业排污费征收退出“一费制”收费范围,确保了排污费的应收尽收。认真落实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衡山县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成立了衡山县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出台了《衡山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责任主体。目前,对湘江沿岸 500米 范围内的75家牲猪养殖场实施了关停和拆除,31口网箱养殖全部上岸。开展农村5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工作,完成全县8个乡镇的9个集中式供水厂摸底工作,划定一、二级保护范围,对水源水质实施监测分析。

三是开展衡山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编制了《衡山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完成了县城内燃煤小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任务,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6个,全部改为烧天然气。目前,县城范围内铺设燃气管网 152公里 ,其中今年新增 22.5公里 ;居民生活燃煤改天然气共计17069户,其中今年新增3725户;完成商业用户燃煤改气136户,今年新增26户;县经开区完成工业企业煤改气8户,县城区天然气覆盖率达到90%。

四是全面完成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和污染源治理项目。长江金矿尾砂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福田铅锌矿尾矿库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污染源治理项目—湖南省绿衡化工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完成了全部的工作任务,全县影响群众健康的重金属重点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年内得到解决。同时,开展全县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废渣调查工作,完成原衡山县岭坡金矿废渣区、原望峰选矿厂废渣堆场和衡山专汽公司的废渣调查取样送检工作。

五是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对全县106家企业下达了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分配数据通知书,并签订了意见书,年底预计可全部完成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工作。完成9家环境信用企业的评审工作,并通过省厅验收,衡山信联、衡山齿轮两家企业今年继续获评全省环境诚信企业。

(四)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1.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衡山县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加强了节假日、“两会”和枯水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一是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核与辐射装置监管清查、涉重和“两危”企业隐患排查、洗涤行业隐患排查,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及“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中,对县内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化工企业、三产业及建设单位的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原料使用情况、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环境风险隐患、历史留及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排查,检查企业239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二是加强核与辐射装置监管和清查工作,完成衡山县汽车站、衡山中控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和21家卫生医疗单位的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衡山宇科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K85放射源永久封存。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完成9家医疗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换证工作。严格实行危废“五联单”管理制度,全年安全转移危废303.5吨。

3.强化环境监察和排污费征收工作。一是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600人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含环境隐患排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2件,对贺家恒丰门花厂、跃进重晶石加工厂、开云镇排塘村非法炼金点、衡山金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桥镇石地方非法洗沙场及两路口塑料泡沫加工厂等6家企业进行了取缔关闭,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的衡阳莱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原湘华化工厂)、湖南鸿诚纸业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取缔新桥镇2家、白果镇3家及长青乡3家非法洗沙场,使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保障了环境安全,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二是严格规范、上墙公布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批制度,办理排污许可证45个,完成排污申报登记146家。对县内排污费在500元/年以下的100余家排污单位实行免征。完成市局和县政府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并按时上缴国库三是继续强化东湖环保站职能,加强对南河流域矿山采掘及矿产品加工企业的全天候监督,对群众投诉实行快接快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4.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开展环境纠纷的调处及环保信访案件的办理。目前共办理环保信访80件结案率100%。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抓好落实,办理建议提案4件。全年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纠纷而引起的重特大事故和越级上访的事件。

(五))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今年,国家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原来的连片示范整治调整为整县推进,我局积极组织申报了《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材料,为项目的申报做了前期准备。完成长青乡省级生态乡镇的评审工作。

(六)切实加强环保基础工作。

1.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全年完成各类监测数据5286个,完成饮用水源常规监测12期,饮用水源加密监测62次,湘江干流监测12期,地下水监测2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2期,降水81期,县城区域环境噪声(100个点位)和交通噪声监测(13个点位)各1期,上报环境质量月报12期。完成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24次监督性监测,8家企业的验收监测,20个项目的环评现状监测,103次委托监测。

2.加强环境宣传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6.5世界环境日“向污染宣战”的主题,举办“为民务实清廉,筑就环保梦想”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举办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培训班,全县各乡(镇)政府及1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开展环境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50份;通过电视台、网站、《新衡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环保专栏向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及《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展示环保工作成绩,曝光存在的问题,将环保工作置于公众的严密监督之下,增强了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对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各项指标,在人员、编制、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完善软、硬件设施,租赁了县公路局观湘街老办公楼房作为环境监察大队办公用房,更换一部分办公用品及设备,整理了企业环保档案一厂一册,集中入档案室进行规范管理,于今年4月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二是扎实抓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进程。筹资6万购置了2台大气恒温恒流综合采样器等仪器设备和化玻试剂,投资4 万元对监测站进行了装修改造,实验室水电通风等环境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争取50万元资金拟专项购置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隔水式恒温培养箱、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个人防护装备、PID 检测仪、水上救生设备、土壤样品研磨机、气象观测仪、智能烟尘气测试仪等一批仪器设备,这项工作于12月份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七)全面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紧密结合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各环节工作,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宗旨意识与政治意识,不论在工作作风、服务为民、廉洁自律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逐步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格局,锤炼了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较好实现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预期目标。二是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大走访”活动,局领导带队分4批次16人进驻望峰乡青石村开展大走访活动;结合“四帮四促走基层”活动,局领导带队分6组共12人36人次进驻望峰乡登峰村、石坳村等六个村开展“四帮四促走基层”活动。活动中,班子成员带领工作队员为驻地群众上党课,开座谈会,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群众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充分了解基层实际为出发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解决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 “双联”帮扶、春蕾活动,今年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18.5万元,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年来,我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

 ()环境监察、监测能力相对薄弱。按省环保厅统一要求,饮用水源监测指标有62个,但目前我县环境监测站饮用水源监测只能完成监测指标21个,远远达不到省厅要求。我县企业点多面广,非法排污现象屡禁屡整屡反弹,为检查取证,执法人员常常深夜出动巡查暗访,环境执法监管力量总体上仍然薄弱,装备落后,执法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大投入,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尚没有配备,处理突发性环境应急事件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饮用水源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历史原因,湘江沿途工业污染源较多,主要水系底泥中铅、汞、砷、镉等重金属严重富集,农业面源污染、局部区域性环境污染还客观存在,加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还不健全,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湘江,给饮用水源造成安全隐患。

()农村环保工作任重道远。主要是广大农村环保意识普遍不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随着农村畜禽规模化养殖的发展,农村垃圾和粪便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面源污染、水源污染加重,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人员不足、人才紧缺是环保工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难以满足新形势、新技术、新知识的工作需求,受人员编制限制,无法增加专业技术人才,无法注入新鲜血液。

三、2015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突出依法治国主题,夯实基础、改革创新、廉洁高效、务实进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流域区域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着力点,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一是努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明确减排目标,制定减排计划;建立考核制度,完善减排体系;抓住重点工程,保证减排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减排任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减排监督执法。

二是严把环评准入关。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湘江保护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项目审批,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强化约束指标减排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过快增长。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调整生产结构,开展节能生产、节能降耗、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速技术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四是扎实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按照《衡山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湘江流域衡山段的保护和治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环境日常监管。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县各类污染企业、饮用水源地、断面水质的现场监察、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突出对造纸、化工、电镀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整治。

六是扎实抓实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工作。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做好投诉热线受理和处理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七是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十二条禁令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行风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八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快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步伐,早日建好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争取尽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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