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环保部门业务指导下,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县委经济工作和省、市、县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解决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和反馈问题为重点,大力实施环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全县环境状况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小康社会创建指标稳步达标。截至11月底,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5天(考核天数304天),预计到年底,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可达305天;地表水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可望达到70%以上。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1.狠抓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工作责任。我县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和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12个乡镇设立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核定了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全县153个村(社区)都聘请了一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信息员。 

  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30余次就中央环保督察召开相关会议,多次深入县工业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现场指导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湖南期间,县政府办、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克服人手太少的困难,连续一个半月没有休息一天,充分发扬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不辞辛劳开展工作,力争每一个交办件及时整改、及时回复。 

  2.严格工作标准,坚决立行立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响应,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六个一”和“三个到位”的要求,建立了24小时值守制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做到“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班子、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开展相关查办工作”,高标准地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办理,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至衡山县的信访问题共21件,其中重点件12件,目前所有交办件全部办结,已全部整改到位的19件,另外2件预计年底可以完成整改。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无因投诉举报遭受打击报复现象。 

  3.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实行县领导牵头挂帅包案制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7项(其中全省共性问题6项、全市涉及衡山县的个性问题1项)整改问题和省政府交办尚未整改到位的1个突出环境问题,由县领导实行牵头包案,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狠抓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多次、密集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自保区整改工作,解决相关问题;制定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12家矿山企业淘汰退出方案》《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矿山复绿实施方案》,对自保区内矿山企业实施全面封场关停,组织专班进行定期巡查和联合执法。目前,自保区内矿山企业所有进场道路全部砌墙封闭,所有机械设备全部撤离现场,所有火攻工具全部收缴到位,林业、国土、水利、环保、经科信等部门和东湖镇全力推进矿山生态复绿和58个人类活动点监测点、42个(整合为22个)遥感监测重点问题整改。 

  与此同时,为有序推进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纠错调规,维护社会稳定,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东湖镇成立了自保区矿山调查组,对12个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主要包括矿山拍卖金额、采矿权期限、转让情况、投入资金、纳税情况、收益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现阶段,对环保部遥感监测自保区重点问题清单42个和南岳自然保护区衡山县境内2015至2016年58处新增人类活动点及新近自查的矿产品加工企业的目标地物位置、设施名称、所在功能区、设施规模、坐标、建设时间、规模、现状、审批手续和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并建立了工作台帐,已向上级部门申请部分监测点进行销号验收。12月14日晚,县环保局按照12月14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自保区范围内23个矿产品加工企业下达停止排污法律文书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明确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将法律文书按时交县林业局汇总。 

  (二)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审批19个,网上备案56个。对所有新上项目进行“三同时”现场检查25次,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16个,换发和新发排污许可证46个;为金裕化工和绿衡化工二期两个项目开展结对帮扶,为企业解决厂内废土问题、天然气管网进厂及办理规划报建、工商营业执照等提供帮助,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参与了县发改、规划等部门对县内12个乡镇200多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选址、现场核查工作。分别组织23家和11家企事业单位参加衡阳市和湖南省环境信用评价的参评工作。4月份,我县重金属和固废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得到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突出抓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1.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衡山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无害化处理、岭坡乡金矿尾砂废渣综合治理和加油站油罐改造等工作。目前,县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并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二期正在抓紧建设;开展了县城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出台《衡山县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整治方案》,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已全部封堵,沿岸进行植树绿化,设置了标志、标牌、界牌22块,完善防撞栏,安装了高清监控设备,安装一级保护区防护网约1100米,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房2栋、征用居民房1栋、铺设截污管道700米,清除了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垃圾;完成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编制报送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完成岭坡乡金矿尾砂废渣综合治理项目,正在申请省市验收。县金矿区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已通过验收,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由住建局负责,已编制封场方案,正在进行封场建设预计年底可以完工,住建局同时正在抓紧建设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预计年底可以运营;完成衡岳、白果、中心、福田、中衡等5个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 

  2.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主抓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推动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工作。目前,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19台,共计72.5吨。6家砖瓦厂完成升级改造,安装了脱硫塔;启动县城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机动车维修等行业VOCs治理,建立49家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已与市机动车监管中心并网运行;环保部门联合住建局和城市综合执法局开展了县城扬尘、餐饮油烟整治,县城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去年分别下降3%和3%以上。  

  3.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组织申报了衡山县岭坡乡原金矿农用土地污染治理试点项目专项资金,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已纳入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很快可以实施,解决当地村民期盼多年的问题。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对我县在产工业企业、采矿选矿企业、关闭搬迁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和畜禽养殖场系统开展了土壤污染源调查及污染地块筛查工作,编制了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的调查资料;开展了我县产粮减产区工业风险源排查工作,对12个乡镇27个村进行排查,掌握了产粮减产区周边企业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途径等信息。 

  4.全面加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按照《衡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白果镇绍庄村和贯塘迎龙桥两个示范点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全县散户四格净化池的工程建设、岭坡乡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新桥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新桥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及开云镇、店门镇两处畜禽养殖防治工程、12个乡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订购。现阶段,按照验收工作要求,我们正在委托专业人员进行验收资料的编制,确保验收前如期完成。完成了50个重点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永和黄周村、店门茶源村、萱洲河社区、福田石东村、福田社区、白果瓦铺村、湿田村、东湖石碑村、开云师古桥村、沙泉社区等13个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为其他村添置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四)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建立环保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健全公检法和环保联合办案机制,10月份建立了县人民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室。集中力量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纳污坑塘排查、砖瓦行业、洗涤行业、水上餐饮、化工、冶炼企业、危险废物、县城饮用水源、重金属污染、后山片矿山企业、县工业园区治、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等18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真正发挥了环境执法的震慑作用,环境监察大队被评为“执法大练兵”先进单位。一是不断加强隐患排查。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80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10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0份,查处环境违法案40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行政拘留案件1起,查封非法加工作坊3起,停产整治3起。完成市局和县政府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征收了46家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费用,并按时上缴国库。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应急处理。7月份连续暴雨期间,我局及时对衡阳市莱德生物湘华化工厂资产管理人督察督办,成功避免了该厂存留的大量农药污染湘江的风险。8月份,岳临高速衡山贯塘地段,一辆大货车侧翻导致大量白色化学乳液和柴油被水冲进池塘、渗透到了居民的2口水井,我局及时组织截污、聘请专业公司挑灯夜战治理污染,成功避免了污染继续扩大到下游的池塘、水井和白果镇涓水集中饮用水源。9月底,联合卫计、公安及永和乡政府对大源渡二线船闸项目弃土区非法倾倒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合物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对现场采取应急处置,对周边水系进行应急监测,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1月初,县城湘江靠岸50余米处一艘铁壳船不幸沉没到江底,造成了大量的油污泄漏,我局闻讯后,立即配合交通海事部门及时指导及时妥善处理了这一事件,保障了下游不远处湘江鳌洲水质监测断面的安全。三是不断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设立环保信访室,完善值班制度,受理群众投诉,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案件126件,办结率达100%。同时,严格按制度、程序和规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今年来,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纠纷而引起的重特大事故和越级上访事件。 

  (五)切实做好环保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切实加强与市、县主流媒体沟通衔接,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及时跟进并每日更新工作进度,边督边改,将民众关心的信访问题及时督办并公示,让全县人民都来了解环保,关心环保。积极推进环保电视公益广告的展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全社会覆盖,扎实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二是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完成饮用水源水质常规监测12期,加密监测39期,湘江断面水质监测12期,降水12期;完成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2期;完成国、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20个。编制上报了环境质量月报表6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完成监测任务18个,出具监测数据410个。对岳临高速衡山贯塘货车侧翻事件、永和非法倾倒医废案件、湘江沉船事件进行了大量的应急监测。三是快速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编写了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范围、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申报普查经费,配备污普业务办公室及办公设施,落实专人负责污普工作。 

  (六)稳步推进中心工作。一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特色。组织开展“机关党旗红,建设四个新衡山”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员教育,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专题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红星云、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学习,举办业务知识和纪检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观看廉政教育片,到唐群英故居、蔡和森纪念馆实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二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派出18名工作队员,深入萱洲镇贺家山社区,与57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初期,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切实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持党员干部每月走访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以贫困户为基本单元落实帮扶责任人,确保所有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通过走村入户宣传形式向贫困户积极宣讲党的脱贫攻坚政策,使贫困户参与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目前,共召开宣传各类政策8次,涉及150余人次,发放各类资料600余份。活动中,我局党员积极奉献爱心,为贺家山社区贫困群众捐款8800元。 

  三是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深入社区清理打扫街道卫生,定期对湘江衡山段城区河道垃圾进行打捞。开展“全民卫生日”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清扫城区责任路段生活垃圾,每天对责任路段开展卫生督导。在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复评工作中,我局组织的环境保护类资料详尽整齐,得到了省检查组在大会上点名表扬。四是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一方面,对县内的招商引资项目,我们全力以赴做好环评批复等服务,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对口帮扶企业实行“保姆式”全程跟踪服务;另一方面,我们今年采取“以商招商”的办法,在县工业园引进了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湖南贝花食品有限公司并已做好选址工作。 

  与此同时,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文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党建、统战工作、深化改革、决策落实、依法行政、信息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项目建设、禁毒、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及及支持全县“双联”帮扶、春蕾活动等工作中也做到了有条不紊、齐头并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人事编制欠账多,队伍建设困难。人员编制还严重不足,全局上下编少人也少,局机关和下属的监察大队、监测站混编混岗现象十分严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干部身份和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稀缺、难于选拔领导干部、难以补充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基础设施落后,影响事业发展。县环保局机关虽然采取临时租房办公的办法,近期内暂时缓解了办公室拥挤问题,但是办公用房陈旧、办公设施老化依旧是我们所面临的一大难题,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由于资金不足、选址变更等种种原因而一拖数年、严重滞后,无疑对我县的环境监测、监察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是南岳区当年违规申报而成的南岳衡山国家级自保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非常复杂、压力巨大,一些矿山由于缺乏资金,生态恢复难度非常大,工矿企业关停和新增人类活动监测点整改工作所涉利益攸关方的思想稳控工作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势必影响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效。 

  三、2018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统一工作部署,巩固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成果,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牢固树立并坚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我们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凸显绿色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引领作用,真正使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县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扎实推进自保区突出环保问题整改。根据中央7部委的文件要求,积极应对“绿盾行动”的检查验收,牢牢抓住自保区环保问题整改这个重中之重,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一是全力配合南岳尽快完成自保区纠错调规;二是切实做到工矿企业关停不留尾巴;三是全力以赴推进生态修复工;四是设法做好新增人类活动点整改工作。 

  (三)全面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准入关,认真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严守“三同时”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企业调整生产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积极开展节能生产、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固废管理力度,做到不留死角。积极推进自动监测工作,根治企业偷排行为。全力攻坚污染减排任务,认真抓好重点项目减排,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四)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按照《衡山县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饮用水源综合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环溪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扫尾工作;积极争取衡山县岭坡乡原金矿农用土地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尽快实施,消除重点区域环境隐患;持续开展县工业园区环保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园区健康发展;按照《深化衡山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大气污染,认真抓好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实行多部门联动,有效改善县城空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率稳定达到全面小康指标值。 

  (五)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刑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扭转罚款偏低的局面。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查处。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环保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继续严把复工复产关,对存在高污染高能耗、选址不合理、相关手续或环保设施不完善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不予复工复产,限期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提请政府取缔、关闭和拆除。 

  (六)积极配合环保系统垂直管理改革。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保证环保垂改过程中,全局人员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干劲不松。 

  (七)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新常态,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更加重视基层环保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解决缺编缺人的现象,引进专业人才,切实扭转我县当前环境监察、监测能力相对薄弱的现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上级环保部门对接,派送人员到省、市参加培训学习。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等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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