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三季度工作总结下阶段工作思路

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

2022年三季度工作总结阶段工作思路


一、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1-9月,衡山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0.5%,其中优良天数247天,轻度污染天数25天,中度污染天数1天,重度污染天数0天,严重污染天数0天,影响县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O3、PM2.5和PM1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0,空气质量等级达2级。在全市排名第4名(2021年为4名)。衡山县城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PM2.5均值为28ug/m3、PM10均值为43u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为143ug/m3

长江镇熬洲断面,作为湘江衡阳段出境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考核要求。衡山自来水厂断面作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断面,连续三年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标准,达标率100%。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1-3季度,我县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件。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2022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安排部署5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整改完成情况:共24个任务,已完成21个。其中中央反馈的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任务6个,已完成立行立改问题整改任务9个,已完成;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2个,已完成;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任务5个,已完成4个2022年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2个,未完成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2021年中央督察交办问题26件,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9个,另有7件属于阶段性办结,未完成整改销号,分别为:由林业局牵头整改的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复绿问题、东湖镇东湖村矿山加工厂关闭后未复垦复绿问题、东湖镇石泥矿硅石矿场未进行生态修复问题、马迹镇胡芝瓷泥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牵头整改的鸿城纸业问题(2件);东湖镇政府牵头整改的坪田村矿山及加工厂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工作

1、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中,我县共13项工作任务,一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个,二是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1个,三是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2个,四是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排查整治任务6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

2、根据衡阳市生环委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统一安排部署,生环委已印发《2022年衡山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2022年衡山县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给县生环委成员单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利剑"专项行动工作

今年3月以来,我局持续把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摆在突出位置,出台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专项工作方案》《衡山县落实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19个风险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风险等级全部调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还有三项工作未完成,一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整改的自保区原珠塘粉厂整改未完成。二是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整改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园区实际排放量匹配失衡,且(107国道东侧)生活污水管网不完善,部分企业生活污水未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周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难度较大,今年预计难以完成任务。三是由县水利局牵头整改的和平村断面出现超Ⅱ类水质问题,根据衡阳市9月份环境质量通报显示:该断面水质已连续多月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水质,目前未上报销号,如接下两个月保持Ⅱ类就可上报销号。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有几项工作还需加大推进力度。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住建部门反馈,目前我县岭坡乡、江东乡、永和乡、福田铺乡四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在年底12月30日前无法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林业共7个部门在11月20日前必须完成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目前除生态环境完成1件赔偿案件,其他部门未完成任务。

(三)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全年控制目标数。今年市里给我县下达的火点控制目标是3个。截止目前,卫星遥感监测到衡山县已有6个火点,其中1-9月4个,分别位于长江镇1个、永和乡1个、福田铺乡1个、店门镇1个,经现场核实不是秸秆焚烧火点,已将核销资料上报,省厅未出核销结果。10月份新增2处火点,分别位于长江镇1个、贯塘乡1个,经核实确定为秸秆焚烧火点

(四)南岳衡山自保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偏慢。如胡芝矿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违规建设问题及东湖镇牵头的几个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等等。

四、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是请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任务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改进度,及时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销号

二是请各乡镇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处罚力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并请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非秸秆焚烧火点的及时取证核销工作

三是1-9月衡山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只有90.5%,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8个百分点,O3均值浓度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全市8个县市区中排名第四。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衡山县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中职责分工,加大污染源头管控,强化扬尘治理,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喷雾力度,确保在11、12两个月中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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