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度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思路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

今年以来,在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和衡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各方面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2022年全县环境状况

2022年1-11月衡山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0%,优良天数304天,轻度污染天数29天,中度污染天数1天,重度污染天数0天,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减少了5.7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减少了19天,重度污染天数减少了2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7%;PM10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2%;O3平均浓度为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9.5%;PM2.5、PM10平均浓度和重度污染天数均达到年度目标;O3浓度和全年优良天数比例未达年度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衡山自来水厂、熬洲、晓岚村(泥湾村)、和平村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5个农村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标。

主要工作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有序推进,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已全部完成。

1.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成立了衡山县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并下发《衡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整改的工作方案》《衡山县2022年臭氧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衡山县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按期完成了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三是联合城市执法局开展施工工地专项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四是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巡察工作,现场核实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情况,对于非秸秆焚烧火点,按程序申请销号。五是开展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完成柴油货车路检路查15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145台,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六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机动车检测站和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行动。

2.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联合县水利局对涓水河和平村断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过认真调查水质超标原因,持续开展整治工作,目前该断面水质达到二类标准。二是联合县卫健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水专项督查工作,督促新桥镇、店门镇、贯塘乡、岭坡乡、萱洲镇卫生院未建设医疗废水处理站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目前5个乡镇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22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中,6家医院的问题也已完成整改并销号。三是开展衡山县龙荫港梅桥村断面问题整治工作,组织申报了《衡山县龙荫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经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00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四是开展申报2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工作(湘江衡山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衡山县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治理项目),目前两个项目已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五是开展县城、乡镇千吨万人和乡镇千人级水源保护区构筑物调查、勘界定标、矢量数据录入工作,编制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现状评估报告。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一是完成全县26个已关闭的矿山共计50多处矿点矿涌水排查工作。经排查,26个矿山中12个矿山有矿涌水,14个矿山无矿涌水或已转变成其他用途,通过对矿涌水采样检测分析,铜、铅、镉等重金属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均达标排放,"夏季攻势"任务完成并销号。二是开展了衡山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文本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做最后定稿修改。三是完成2轮涉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共排查企业6家,其中在产企业3家,关闭企业3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同时将涉重企业列入"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

4.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召开了专门会议,交办了"五张清单",共计24个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二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专项行动。三是启动并完成7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分别涉及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林业局共7个部门。四是全面实施重大案件审查制度,抓好"两法衔接"工作。2022年,立案审查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2件,案件移送2件。

5.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持续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移动终端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65余人次,全年已完成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各乡镇109家次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利剑"行动专项执法检查。"利剑"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46余人次,全面完成辖区内142家企事业单位现场执法检查,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8起,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1人,已下达处罚决定书8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罚金款数额64.4万元。

(2)、全力查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充分发挥好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及12345投诉举报的监督作用,定期对群众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分析,对重复投诉、重点投诉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加强舆情应对,及时调查处理环境类舆情,加强舆情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全年共受理投诉114件(来电41件,"12369""12345"热线平台73件)。其中噪声类25件、大气38件,废水28件,扬尘23件,信访处理率100%,未发生未发生大的环境冲突事件及越级上访环境信访问题。

(四)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发展。

1、行政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窗口办事开展"一事一评",让办事群众"愿评""敢评""办完即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和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实行源头严控。全年共办理19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均为报告表,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27个。对9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变更。全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2个。开展了市局组织的四个季度的环评与排污评可监管工作,并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变更,按要求完成了"双百"任务(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执行报告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对80家企业下达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缴款通知单,目前已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342347.5元。二是对省级、市级信用参评单位进行核查,组织办理了博润、明辉等12家企业环保信用信息修复

2.环境监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

一是按时按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采样任务,完成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的地表水采样、送样任务12期,重点断面加密监测采样送样36期,枯水期加密监测采样送样24期。完成水华简报10期,执法监测10期,农村环境质量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监测4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监测4期,降雨降尘12期,声功能区监测4期,重点污染源监测9家,比对监测5期,声环境质量监测102个点位,城市交通噪声监测20个点位。完成监测站CNM能力认证复评审工作。二是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多次委派技术人员到市监测中心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每周星期五组织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积参加培训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固废、辐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根据《2022年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产生危险废物进行网格化排查,全县共有13个网格,排查企业75家,发放整改通知书35份,移交违法线索1条。二是联合卫计局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清排查,排查医疗机构18家,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移交违法线索2条。三是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告知书》对全县机修行业危险废物开展清排查,全县排查企业61家,发放整改通知书36份。四是对全县所有产废单位对湖南省固体废物平台进行2021年度申报和2022年管理计划填报,截止目前全县共计138家企业完成填报年度申报工作的有135家。填报率97.97%,完成填报管理计划工作的有94家。填报率63.97%,下一步将督促未完成的企业在12月份底完成全部填报工作。

(五)持续推进自然生态监督工作。

一是完成了《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编制,并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规划评审会。《衡山县创建湖南省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县实施方案》在2022年在衡山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审议后正式实施。二是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完成国家林草部门下发的10个卫星遥感问题和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9个卫星遥感问题的现场核查,三是配合水利部门对小水电完成退出销号工作。四是配合相关单位和东湖镇政府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已经消号点位和新问题,小问题开展立行立改;复绿点枯死树木及时补栽、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县政府统一组织下制定了一地一册的整改方案,各相关单位按责任划分开展整改工作,(除一处违规建房,和一个敏感点位正在走法律程序)其余点位均已开始走销号程序。五是我县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一共71家并全部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截止目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平台数据发布率为87.09%;对所有企业下达了开展自行监测相关文件、规范排污口等通知。开展自行监测督查15家企业。

(六)着力开展环保宣教,提高公众参与度。

一是全年组织2次中共衡山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二是组织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发放世界环境日宣传画册1000余套,利用流动宣传车、微信平台、户外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横挂环保横幅引导树立环保意识。三是通过"衡山环保"微信平台,及时公布衡山环境保护动态和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群众互动。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要突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信心、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新局面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我们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凸显绿色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真正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县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要按上级部门统一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一些大气、噪声、水源污染案件进行重点的查处。重点抓好VOCS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信息排查工作,有效遏制土壤污染趋势。继续深入开展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对企业和污染源全面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企业做到一企一档,不漏管,对企业的生产流程逐一了解,对企业产污环节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环境风险企业更要认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检查笔录,发现问题要通知企业限期整改。

(四)坚持执法必严。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刑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扭转罚款偏低的局面。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查处。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环保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服务好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处理,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电子监察"的模式转变。加强股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促进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的提高,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技术帮扶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履行好主体责任,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