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

2023年上半年,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辖区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现将2023年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6月,衡山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3.4%,其中优良天数169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中度污染天数2天,重度污染天数0天,严重污染天数0天,影响县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O3和PM1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0,空气质量等级达2级。相比上年同期,衡山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上升了8.8%;PM2.5平均浓度值上升了9.4%,PM10平均浓度值上升了21.7%,O3浓度值下降了1.6%。

衡山县长江镇熬洲断面,作为湘江衡阳段出境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考核要求。衡山自来水厂断面作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考核断面,连续三年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Ⅱ类,达标率100%。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白果和平村断面、晓岚村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抓好党组班子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三不"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省市委和市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建设求实创新奉献的人才队伍,为环保事业提供强大的干部人才队伍保障。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核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过硬。三是深入解决"三不实"问题。按照市局党组关于深入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不实"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责任不压实、作风不务实、工作不抓实的突出问题。全局干部职工以整治突出问题为重点,把问题找准、把问题改到位。进一步推动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廉洁自律、奋勇争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四是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组织纪律观念,以严明的制度和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落实高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整治,按照驻市局纪检组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二)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环委会办公室名义对未完成整改或将到达整改期限的整改牵头单位下发提示函。二是召开2023年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五张任务清单"。三是续开展周末会诊日活动;完成突出环境问题网格化排查95件四是完成16家排污单位的信息披露任务。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按照衡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巡查制度,对全县1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并将每个月的情况填报留痕上报市局。二是联合衡山县水利局、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衡山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督查。通过此次督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完成福田铺乡福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四是联合县卫健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水专项督查工作。五是完成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现状保护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厅备案。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积极应对轻、中、重度污染天气,落实管控措施。为打好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并实施了《衡山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市生环委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通告,我县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按照应急响应措施管理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出台了《衡山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衡山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衡山县2023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6月19日,县政府办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参与,联合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督查工作,对县城周边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下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十项整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的要求。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县摸底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再次核实、排查,并新增了一百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登记。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衡山县"一住两公"地块(7块)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市局审核已通过二是申报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10个,已完成整治的自然村3个。三是督促"夏季攻势"销号任务湘华化工厂开展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已确定第三方公司准备进场调查。四是通过与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汇报、沟通,将衡顺塑料制版有限责任公司移出土壤重点管理单位及湖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五是对县内湘华化工厂、金贝儿化工、天马化工污染地块开展日常巡查,核实地块是否实施管控,是否做为它用。六是完成环境部下发的5个疑似黑臭水体排查。

(四)用心服务企业

1.加强对企业开展排查和帮扶指导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和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实行源头严控。2023年1月1日起,开展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目前共办理14个项目报告表的审批,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9个。二是实施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为确保发证质量,特邀请专家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帮扶,现已核发排污许可证36个,其中首次申请6个,变更11个,延续19个,业主自行登记9个。三是开展了市局组织的第一、二 季度环境影响报告复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固定污染原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工作,对8 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2.排污权有偿使用、信用评价工作。一是督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完成了信用承诺书的上传工作,对6家环保信用修复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资料审核,完成环保信用修复工作。二是对84家企业下达了2023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缴款通知单,目前已缴纳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21.3万元。

(五)全面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一是完成了2022年环境统计工作,确认衡山县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初始名录信息表对我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动态更新二是协助林业局等部门开展了自然保护地23个问题点位现场核查及整改方案制定,配合林业部门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三是联合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处理工作。

(六)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一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执法。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移动终端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8余人次,现已完成一、二季度双随机52家企事业单位现场执法检查,已公示26家企业。上半年行政处罚10起,处罚金额44.9万元;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人。二是持续抓好各级交办问题整改,及时处理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各类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止目前共办理上级转办、督办、网络微信媒体信访、群众来访、来信投诉案件49件,信访处理率100%,未发生大的环境冲突事件及越级上访环境问题三是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66人次、检查工矿企业和事业单位22余家,摸底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各项专项行动圴制定方案并按上级要求在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四是统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湘江干流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打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和自然保护区监督、"千吨万人""千人以上"饮用水保护区巡查工作。五是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我县印发《2023年衡山县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今年需完成2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治28个。六是做好绿色护考工作。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巡查护考工作。全局出动执法人员3批次,对考场周边工地等固定噪声源开展巡查、检查,处置突发噪声污染事件。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重大考试期间环境保护。

(七)认真开展固废和辐射污染防治。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申报2022年备案和2023年管理计划,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有139家,已完成申报116家。二是根据塑料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对涉及塑料行业的企业进行环境监管执法。将会对两家塑料行业定期检查,减少塑料污染。三是组织15家含辐射的医院和企业填写2022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已全部完成。四是对2家放射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帮扶指导完成衡山普济康复医院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五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废矿物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扎实开展涉危涉废固废排查。

(八)有效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今年上半年按计划完成各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其中完成水华简报1期,执法监测12期,农村环境质量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监测2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监测2期,降雨6期,降尘1期,降尘声功能区监测2期。完成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的地表水采样、送样任务6期。

(九)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文明衡山营造浓厚氛围。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全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建设模范政治机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建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持续抓好清廉环保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措施,强化"三不实"问题整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加强清廉机关单元创建,抓好清廉考核督导、清廉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按照序时节点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及时销号。

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基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抓好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各项任务完成并销号。

五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重点围绕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工业园区等领域持续开展好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六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废单位的专项管理。定期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医院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和医疗废物转运情况,并对县城污水处理厂不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对全县辐射产生单位进行常规检查。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八是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使环境信访问题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九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为公众提供更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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