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思路

2023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思路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

今年以来,在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和衡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各方面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

2023年1-11月,衡山县城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6.4%,相比上年同期,衡山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增加了5.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322天,其中轻度污染天数10天,中度污染天数2天,重度污染天数0天,严重污染天数0天。影响县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O3和PM1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5,空气质量等级达2级。

2023年1-11月,我县纳入考核、评价、排名断面共4个,其中衡山自来水厂、熬洲、晓岚村(泥湾村)、和平村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达到2023年考核目标。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5个农村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有序推进,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已全部完成

根据市生环委给我县下达的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清单,我县今年共有考核重点任务四大类19项,夏季攻势任务共计45件,目前均已全部完成。

  1.蓝天保卫战方面:共3项任务,全部完成。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出台了《衡山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治理责任和实施步骤,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序开展治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二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出台了《衡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整改的工作方案》、《衡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我县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持续加强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下发了《关于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十项整治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8个100%"的要求。截至12月份已检查工地40处,对没有认真落实"8个100%"的施工工地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16份,一份工作联系函,四份督办函。四是加大保障力度、落实责任,营造禁烧氛围。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深入各乡镇、社区巡查暗访,督促指导各项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并查处禁燃区内的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引导消除焚烧隐患。出台了《衡山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宣传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等技术。各社区、乡镇积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五是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出台了《2023年度衡山县柴油车路检路查检查及入户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监督性抽测工作计划》,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全县摸底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再次核实、排查,共上路检测了柴油货(客)车、老旧车260台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150台次:并新增了60多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六是持续推进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全面开展VOCs重点行业摸底大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原辅料种类及用量、生产工艺、生产设施、VOCs产生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及去除效率等底数,建立"一企一档",全部纳入清单式管理。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指导涉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的企业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七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2023年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关停衡山县高桥琉璃瓦厂,共减排氮氧化物114吨;有机废气重点减排项目:衡山县汽车制造厂结构关停和湖南恒岳重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原辅材料替代项目,共减排挥发性有机物76吨。

2.碧水保卫战方面:共3项任务,全部完成。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衡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巡查制度,对全县1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并将每个月的情况填报留痕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联合衡山县水利局、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衡山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开展督查并对全县乡镇水厂、政府分管负责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巡查等工作培训。通过此次督查以及培训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完成福田铺乡福田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四是联合县卫健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水专项督查,并对7家一级医疗机构开展污水处理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五是完成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现状保护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省厅备案。六是积极配合县经投公司开展衡山龙荫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七是联合县住建局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并下发了《关于清凉港水环境问题整治的交办函》。

3.净土保卫战方面:共6项任务,全部完成。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涉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共排查企业6家,其中在产企业3家,关闭企业3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同时将涉重企业列入"双随机"执法检查范围。二是开展2023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一住两公")地块调查。建立调查清单,调查地块2块(衡山湘梦智慧谷置业有限公司、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编制调查报告并通过市局审核。三是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现场抽查,核查手续是否是完备,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是否存在私设暗管偷排问题。四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调查。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疑似黑臭水体清单,现场核查6处,目测水质较清澈、能见度较高,其中5处为人工池塘,一处为衡山丰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备用池,不是黑臭水体。五是申报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申报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10个,完成整治村10个并通过省级、市级部门验收提交验收资料。六是完成2023年"夏季攻势"优先监管地块销号。2023年"夏季攻势"优先监管地块任务1个(原湘华化工厂),已编制地块重点监测报告上报市局审核,并上传地块系统销号。七是开展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工作。根据2020年省级部门监测结果,原金贝儿化工、天马化工地块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工作,已编制土壤调查布点方案并上报市局审核。八是开展污染地块日常巡查。每半月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包括地块现状、围挡、标识牌的完整性等内容。

4.其他重点任务7项,已全部完成,一是完成六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目标任务。二是办理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移送案件一起。三是完成五个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中"绿盾"行动重点问题整改销号。

5."夏季攻势"任务情况:一是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件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任务1件。二是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整治任务1件已完成,为衡山县高桥琉璃制品厂,目前该企业已关停。三是"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治任务8件已完成,所有整治任务销号需要等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整体生态评估后,再报上级部门统一销号。四是完成优先监管企业地块整治任务1件,为衡阳莱德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五是完成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9件。六是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1件,共计完成97.85公顷。

(二)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是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了"五张任务清单"。二是2023年省警示片披露问题衡山县经开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双全新村违规建设茶场及景区项目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警示片披露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绿盾行动任务清单已全部完成销号。三是启动并完成8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四是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16件。五是积极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督察期间接收群众信访件及督办件共计12件。其中,群众信访件6件、督办件6件;截至11月底,已办结件2件;其他的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六是全面落实重大案件审查制度,抓好"两法衔接"工作,截至11月底,立案审查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9件,案件移送1件。

(三)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持续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行移动终端执法,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12余人次,已完成双随机104家企业单位现场执法检查并公示。二是开展"利剑"专项行动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408人次、检查工矿、企业单位180多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全部按上级要求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截止目前,行政处罚立案19起,处罚金额59.85万元,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人。

2.全力查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充分发挥好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及12345投诉举报的监督作用,定期对群众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分析,对重复投诉、重点投诉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加强舆情应对,及时调查处理环境类舆情,加强舆情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全年共受理投诉108件。信访处理率100%,未发生未发生大的环境冲突事件及越级上访环境信访问题。

(四)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发展

1.行政效能建设不断加强。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和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实行源头严控。2023年1月1日起,开展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共审批项目23个,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21个,登记表28个。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调扩区工作正在开展。全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59个,其中重点管理16个,简化管理43个。加强简化排污许可证质量整改,按要求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并销号。督促全县138家企业完成了环保信用评价工作,8家企业完成了环保信用修复。截止目前,共催缴排污权使用费用30余万元。

2.环境监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一是按时按标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采样任务。完成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的地表水采样、送样任务12期;水华简报1期;执法监测24期;农村环境质量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监测4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监测4期;降雨12期;降尘4期;声功能区监测4期;农村小微水体试点监测1期;城市黑臭水体监测1期;涓水流域应急监测1期。完成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夜监测102个点位、城市交通环境噪声昼夜监测20个点位监测。完成衡山自来水厂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四通一平"项目。完成监测站丙类站标准化建设。二是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参加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线上培训12期,参与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水中总磷和土壤中镍两项培训,不断提高监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3.固废、辐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申报2022年备案和2023年管理计划,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有139家,已完成申报116家。二是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查。三是针对涉废矿物油企业和汽修店,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废矿物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废矿物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衡山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涉矿物油汽修店开展废矿物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排查45家,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案件5件,罚款金额30万元。四是对辖区内含化学物质企业进行摸底工作,共组织完成13家纳入化学品企业新污染物网上填报工作。五是对全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完成一级监管单位规范化考核2家,二级监管单位规范化考核8家,三级监管单位规范化考核70家。六是完成了马迹胡芝瓷泥矿、大利瓷泥矿排土场退出尾矿库清单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厅审核。七是组织对全县危险废物一级监管单位(湖南金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衡山欣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二维码试点工作,一级监管单位均已完成二维码识别系统,系统都已与国家平台对接。八是组织15家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相关企业填写2022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对2家涉放射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帮扶指导衡山普济康复医院、衡山县骨伤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延续、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九是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及辐射安全宣传工作。

(五)持续推进自然生态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我局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二是完成了2022年环境统计工作。三是完成衡山自来水厂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并每个星期的开展断面巡查。四是协助林业局等部门开展了自然保护地23个问题点位现场核查及整改方案制定,配合林业部门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五是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与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2022年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核实处理工作。

(六)着力开展环保宣教,提高公众参与度

组织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6.5"世界环境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宣传活动及"8.15"首个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发放世界环境日宣传画册2000余套,利用流动宣传车、微信平台、户外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横挂环保横幅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二是加强法制法规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要突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信心、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出成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党内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精细化、差异化、网格化、常态化"四化"原则,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和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和污染源全面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企业做到一企一档,不漏管。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重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刑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扭转罚款偏低的局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环保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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