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份衡山县环境质量状况(空气、水)

20171月份衡山县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7 1月份,衡山县城区空气质量日报监测达标天数比例(空气优良率)为35.5%,其中优良天数11天,轻度污染天数13天,中度污染天数4天,重度污染天数3天,严重污染天数0天。影响我县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

 1月衡山县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PM10月均值为128ug/m3、PM2.5月均值为96ug/m3、SO2月均值为18ug/m3、NO2月均值为29ug/m3、CO(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为1.2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为86ug/m3。 (注: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进行监测及评价,监测及评价因子包括PM10、PM2.5、SO2、NO2、CO、O3共6项。)

  二、水环境质量

2017 1月,衡山县地表水断面衡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质类别为Ⅲ类,较上年同期(Ⅱ类)下降,水质下降主要指标为氨氮,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为100%。(单因子评价法)

      2017 1月,衡山县地表水断面鱼石村(县界)水质类别为Ⅲ类,较上年同期(Ⅲ类)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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