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采50万吨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年开采50万吨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开采50万吨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

  话:0734-2857201  : 4213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年开采50万吨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5 群峰


山环评[2024]5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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