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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成立衡山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重点企业:
为加强配合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衡山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顾 问:尹培国 县委书记
组 长:蒋 青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任中元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旷志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平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唐年初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廖文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肖文斌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刘 伟 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组长)
成 员:谭 斌 县政府办主任
王朝晖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彭 斌 县委办副主任
汪 波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夏建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
赵福田 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符洪钧 县政府办副主任(兼)、信访局长
赵桂香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颜 靖 县环保局局长
阳慰伦 县委县政府接待处主任
刘国顺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谭建辉 县委督查室主任
联系人:赵福田 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福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局长颜靖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联络保障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衔接、沟通,接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设置8个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彭 斌 县委办副主任
副组长:汪义芳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 伟 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组长、主任科员
成兆辉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组 员:王 智 县委办秘书科负责人
颜文佳 县政府办秘书一室负责人
聂红玉 县委督查室干部
周 剑 县环保局污防股股长
袁斌强 县环保局总量控制股股长
联络员:袁斌强 县环保局总量控制股股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及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事项的调度、督察和工作协调。安排省督察组与县主要领导沟通、走访问询、个别谈话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全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会议相关方案准备工作;汇总各专门工作组情况,上报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文件组
组 长:赵桂香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阳飞卫 县委政研室主任
谭伏莲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宾科鹏 县政府经研室负责人
组 员:曹孝练 县委应急办主任
曹 赟 县委办秘书科干部
金昌为 县政府办秘书一室干部
夏 楚 县政府经研室干部
杨海波 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杨海波 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资料的收集、汇总、建档、留存工作,各类材料的起草、报批、印发、报送及县级决策部署、调度督查、工作落实、领导沟通、个别谈话、各类会议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支撑资料的起草和发放工作;汇总各专门工作组情况,编写《工作简报》,上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和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成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交办组
组 长:赵福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罗庆元 县信访局副局长
彭 伟 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组 员:尹 梅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方启臻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汪小雅 县政府办秘书一室干部
葛俊杰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方启臻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信访工作方案,接听、收集、整理群众环境投诉;接待处理有关环境问题来信来访,交办督察期间环境问题来电、来信的处理。
(四)现场督察组
组 长:谭建辉 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彭 伟 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组 员:唐伟凡 县住建局班子成员
方启臻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艳凯 紫金山林场副场长
曹文超 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卢淼红 县畜牧水产局畜牧站站长
廖晓军 县交通旅游局海事处主任
王利平 县林业局林政股副股长
吴 刚 县政府督查室干部
联络员:方启臻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查处、核实和反馈工作;负责做好并陪同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时的现场查办工作;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审查,向省督察组反馈办理落实情况;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舆情组
组 长:夏建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
副组长:何智军 县环保局班子成员
彭仁贵 县委网信办主任
成 员:龙燕鹏 县新闻办负责人
刘 彧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
熊樟斌 县环保局法宣股股长
周 萍 县环保局污防股干部
联络员:周 萍 县环保局污防股干部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县级主要报纸设立专门版面,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在县环保局网站设立专栏,及时汇总边督边改情况;做好督察期间环保舆情和督察舆情的监控引导、及时收集分析舆情动态;做好督察工作动员会会议等重大活动的报道、资料留存工作;配合相关媒体做好相关报道工作;依法发布信息。在对涉及环境保护的网络舆论所述事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正面回应,负责公开实事真相及处理结果;做好县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宣传舆情工作。
(六)责任查究组
组 长:王朝晖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卫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立吾 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长
朱 立 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
彭 伟 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成 员:邓一波 县纪委财务监察所所长
熊 洁 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阳新宇 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贺蕾铭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组长
联络员:熊 洁 县环保局监测站站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省反馈交办问题及市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信访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及个人履职情况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问责处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阳慰伦 县委县政府接待处主任
副组长:田 宏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成 员:唐小平 县环保局工会主席
汪 鹏 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戴艳萍 县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彭金波 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干部
吕 蕾 县环保局办公室干部
联络员:戴艳萍 县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接待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编印《接待手册》;负责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的食宿、办公场所、生活用品保障、医疗保障及督察工作用车等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市配合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安全维稳组
组 长:刘国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符冬成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一帆 县环保局副局长
谭文光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永华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待平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陈 雄 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汪礼祥 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颜 卫 县信访局人民来访中心主任
联络员:汪礼祥 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的安保维稳方案并组织落实等工作。
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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