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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9批 2021年4月20日)
序号 | 受理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99 | D2HN202104140015 | 反映衡阳市衡山县永和乡文桥冲十四组的油墨厂污水、废气直排,污染地下水和农田。 | 衡阳市衡山县 | 水 | 4月16日至18日,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和衡山县永和乡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废气直排问题属实,废水直排不属实,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正在检测中。 | 是 | 处理情况:2021年4月18日下达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衡环法山责改字[2021]002号),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 否 | 无 |
备注:1、"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污染类型"等4栏按照交办表格填写;2、"行政区域"栏填写到市县两级;3、"调查核实情况"要明确办理时间,调查核实部门、属实情况;4、"是否属实"栏,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就均填属实,不属实则填不属实;4、"处理和整改情况"栏,分成两部分明确,处理情况主要介绍相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和意见;整改情况:主要简要介绍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5、"责任人被追究情况"要明确什么人、因什么事情,被怎么处分;没追责情况的,此处空白。6、附表7中与本表相同栏目,要统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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