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生环委办〔2022〕3号

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
露天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现将《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衡山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和坚决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问题,切实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全县范围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确保抓实抓细抓好我县露天秸秆禁烧工作。

工作重点

全县实行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重点管控时段为油菜收割期(5月上旬至6月中旬)、早稻收割期(7月中旬至8月底)、晚稻收割期(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

工作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宣工作。通过组织召开部署会,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宣传车、宣传手册与画报、悬挂标语横幅、发布通知通告、乡村大喇叭、在田间地头树立禁烧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自觉做到"不能烧、不想烧、不敢烧"。

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县级组织、督查,乡级调度、巡查,村级巡查、报告"三级联动方式,层层传导,逐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落实农作物露天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工作。成立专门禁烧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开展督查、巡查,督促禁烧措施落实。各乡镇要实行领导包村、包片、包地头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督查检查。

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应急预案,切实抓好禁烧应急工作落实。在重点管控时段,各级各部门要进入实战状态,乡级要设立举报电话,专人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意见反馈,并以村组(社区)为单位成立灭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发现焚烧火点及时处置,避免因秸秆焚烧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或造成其他安全隐患。

加强综合利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群众从根本上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提前部署、严抓严管。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禁烧目标责任制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

强化联防联控。各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部署、督办、调度、执法、通报等工作。县级部门做好指导、督查工作。乡镇要组织日常巡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强化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不到位、工作不力,辖区因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火点情况问题突出,给环境空气造成轻度以上污染的乡镇,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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