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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现将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整治市容市貌
1.持续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上半年共组织市容整治执法行动34次,清理店面占道经营660余家,规范门店乱摆乱放780余家,劝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1400余起,取缔流动摊点70余处,劝阻散发各类小广告传单600余起。
2.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上半年对城区主、次干道路存在的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位置停放和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现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9次。劝导规范车辆停放800余辆,暂扣并处罚违规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辆共计450余辆,城区摩托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3.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针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交通安全,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方案和管理目标,在校园周边设立告示牌,明确了校园周边路段禁止摆摊设点。上半年共组织执法行动120余次,取缔校园周边二百米以内流动摊点82处,查扣校园周边影响交通乱停乱放摩托车辆380余台次。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个校园周边门店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执法,查处过期食品和三无产品3200余件
4.加强广告整治排查。对城区主次干道、黄花新区、开云新区不规范无手续、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广告商家自行拆除整改。上半年共清理破损广告103处,清理破旧过时横幅300余条,督促户外广告业主修缮路灯杆、道旗杆等破损广告294处。
(二)开展违建"清零"行动
制定违建"清零"行动方案,全面有序稳定地开展县城规划区内违法构筑物的控制、查处、拆除工作,有效控制了新建违法构筑物,消化了部分存量违法构筑物。上半年共组织拆违行动四次,共拆除违章构筑物总面积1930余㎡,围墙20米;整改四处,共约1156平方米;参与交通局牵头的联合执法行动一次,共计拆除107国道公路两侧违规搭建香棚20余处。同时组织力量对铁家街、兴农街的108空违建全面彻底拆除到位,共计拆除违建2300余平方。
(三)规范渣土运输管理
1.狠抓源头管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衡山城区内新建自动洗车平台三处(万象、世纪名都、盛豪三期),做到开工必建,应建必建。
2.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对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途撒漏,车辆车轮带泥上路等违规现象严肃查处。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夜间执法行动15次,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7起,查扣违规车辆15台。
3.全力以赴,加速渣土消纳场建设。截至目前,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进入网上公示公开招标环节,预计2020年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切实将有效解决城市建设产生的渣土乱倾泻、乱堆放现象,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改善优化人居生活环境,
(四)推进增绿护绿工程
1.稳步推进"增绿"工作。对县城区域内枯树、死树进行清理并补栽,今年共计补栽大树100余棵,补栽地被小苗2000余平方米,补栽缺损草皮2000余平方米,更换时令鲜花7万余盆。
2.增强"护绿"工作成效。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定期加强绿化巡查,确保植物健康成长。今年共修剪地被5万余平方,采用机器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去除杂草面积6万余平方,防治病虫害面积3万余平方。
3.完善相关绿化设施。对毛泽建公园内不锈钢护栏、LED地埋灯、破损儿童游乐设施、人行道花岗岩地板砖、防腐木亲水平台破损防腐木进行更换和维修,同时为防止市民踩踏绿化带内苗木,在毛泽建公园、沿江路、先农花园等处安装金属防护栏400余米。
(五)实施禁烟禁炮工作
作为全县推进禁烟禁炮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我局切实承担起禁烟禁炮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
组织实施。配合县政府研究室完成了《致全县人民公开信》、《衡山县城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划定区域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发布工作。
加强宣传。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禁炮殡改"万人签名活动;印发和张贴通告2000余张、公开信(传单)4万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流动宣传车等开展全方位宣传,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开局。
强化执法。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城划定区域范围内,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突击检查,共没收烟花爆竹产品三车(100余件);与县民政局、开云镇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县城划定区域范围内,集中开展收缴龙柩行动三次,共计收缴龙柩26副;组织专班开展日常巡查,对违反禁炮殡改规定的个人,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6月,共查处违规行为三起。
(六)推进环卫精细作业
1.强化清扫保洁消杀,助力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每日出动环卫工人400余人次,从早上4点到晚上11点,对城区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保洁,对主次干道进行全面清洗,对城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收集清运生活垃圾100余吨;对城区内4个农贸市场、14座公厕、28辆垃圾运输车辆、150余个垃圾收集设施、11座垃圾转运站以及主次街道、卫生死角等进行全面消杀,每日人工完成重点区域消杀面积2000余平方;对县城区投放50余个废弃口罩收集桶,每日安排专门人员统一收运并处理;联合县疾控中心用雾炮喷洒车辆对城区进行喷雾消毒,减少病毒的产生和传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积极落实垃圾收运。自5月9日起,县垃圾压缩转运站以及县城区垃圾清运工作由我局环卫所接管运行。
3.稳步推进垃圾分类。为创造省级文明县城,在城区主次干道、人员密集场所投放分类垃圾桶400个,积极督促市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实行分类处理。
4.完成公厕升级改造。为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按照二类公厕标准,对城区3座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对城区现有的13座公厕进行全面检修,配齐配套设施;对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无障碍卫生间,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七)强化环保污染整治
1.严管餐饮油烟和城区垃圾焚烧。对城区内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单位(餐饮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食堂等)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上半年,餐饮门店新安装油烟净化器23台。
2.切实加大露天垃圾焚烧和噪声污染治理力度。上半年,及时劝阻、扑灭露天垃圾焚烧行为40余起,开展噪音专项整治50余起。
(八)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各部门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原则,每日中午12:00前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至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每日汇总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上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为单位职工和环卫工人发放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物资。
3.在单位入口处张贴健康码申领流程,要求所有外来人员"亮码通行",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九)深化城管体制改革
根据衡阳市委编办《关于衡山县组建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衡编办复字〔2019〕33号)、中共衡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衡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机改办〔2020〕5号)文件要求,我局新组建衡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渣土管理执法大队、原县园林处的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渣土和违章建筑拆除等行政执法职责予以整合。4月9日,衡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揭牌成立,开启了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崭新篇章。
(十)落实巡查整改工作
根据《关于巡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山巡办发〔2020〕4号),对照中共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十届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之中,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全面践行"721工作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二)全面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根据《衡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细化阶段性重点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绩效评价考核,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打造特色亮点,严防各类市容问题出现反弹,坚决打好文明成果保卫战,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水平。
(三)合理设置摊点摊区。本着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在不得影响安全和交通、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通行、不得污染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疏堵结合,积极引导、科学设置临时疏导摊点摊区,明确具体经营时间、经营地点、经营品种和相关要求,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并与摊点经营主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
(四)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一是严格执行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安装率、使用率100%规定,强化对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和定期清洗的日常监管和执法。二是继续加大对室外烧烤摊和垃圾焚烧的管控力度,推广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炉灶,制定垃圾焚烧管理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
(五)严打渣土乱倾乱倒现象。一是加快建设渣土消纳场。从根源上解决渣土乱堆乱倒问题。二制定夜间值班行动与周末值班制度,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非法运输、倾倒渣土的行为发生。
(六)稳抓环境卫生管理。一是继续加强环卫清扫、清洗消毒工作,建立健全垃圾收运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二是尽快启动并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招标工作,快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运行。三是提高公厕保洁标准,加强公厕管理,形成体系,对公厕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
(七)建设"数字城管"。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资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加装电子眼、数字化处理终端、对讲机等设备,提高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构建起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参与、市民互动的格局。
(八)快速推进违建处罚。贯彻落实县政府13届第25次常务会等相关会议精神,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违法建设处罚工作,完成2020年违建处罚收入2000万元的总目标。
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8日